根据《国土**部关于印发〈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74号)及《****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甘政办发〔2016〕92号)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公开选择3家评估机构承担矿业权项目的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估机构报名要求
凡具有自然**部(原国土**部)授权的矿业权评估资格的矿业权评估机构,均可参加报名,报名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矿业权评估机构报名表(附件);
3.营业执照及评估资质(验原件,交盖章复印件);
4.矿业权评估师执业登记证书复印件(验原件,交盖章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正反面复印件);
6.法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7.主要评估师有3年以上评估经历且从事过相同或相近矿种矿业权评估(附实际业绩证明材料,交盖章复印件);
8.参与评估的评估人员组成中至少含地质类、采(选)矿类、经济类专业背景(交盖章复印件);
9.“信用中国”(www.****.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提供网页截图,以公告期内查询结果为准)。
二、报名所需资料
本次报名只接受现场报名,有意报名的评估机构,须持报名材料,包括报名表、承诺函原件以及从事过相关矿种矿权评估的证明材料,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三、时间安排
1.2026年1月20日-2026年1月26日,评估机构报名,并对评估机构进行资格审查。
2.2026年1月27日-2026年2月2日,网上公示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评估机构名单,同时公布摇号的具体时间、地点。
四、其他
1.我局将对本次中选的3家评估机构进行备案。评估机构具体承担评估项目时,在收到中选结果书面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签订《委托评估合同》,****矿管股负责向中选评估机构提供评估所需相关资料,评估所需其他资料由评估机构收集补充。
2.中选评估机构放弃承担评估项目,必须在收到通知后3日内书面告知****矿管股。****一年内将不再接受其报名参选。被放弃的评估项目将从备案的其余2家中公开选择承担。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联系地址:肃北县泰吉路2号
邮 编:736300
联系人:袁苑
电 话:0937-****238
****
202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