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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市**区老**再生水**化综合利用项目设计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做如下澄清:
原申请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供排水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
更正为:申请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给排水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
原递交时间:2026年01月29日09时00分
更正为:递交时间:2026年02月06日09时00分
其它内容不变(投标人须登录系统自行在答疑澄清文件领取中下载澄清文件)。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区**路3****财政局北5楼)
联 系 人:何永国
联系电话:180****0928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博源国际8号楼205商铺
联 系 人:孙花花
联系电话:180****8203
行业主管部门:**市****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2-****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