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年产4000万只电声配件生产项目 | **省**市****工业园区独秀路98号 | **** | 项目租用**市****公司位于****工业园区独秀路98号厂区2#厂房1-2F进行生产活动,购置打浆机、沉浆机、灌浆机、液压冲床等设备及设施,采用打浆、沉浆/灌浆、热压成型、冲切、组装等工艺,形成年产4000万只电声配件的生产规模。 | 项目环评申报时提交了环评公众参与情况说明书面材料,按此材料,环评期间在相关网站、周边相关单位信息公告栏等处开展了公示;许可受理前,在相关网站进行了环评全本公开。 | 企业承诺按环评要求落实相关环保措施 | 一、废气:热压蒸汽引至车间外排放;沉淀池加盖密闭,每周捞浆并当天清运,于池体附近喷洒除臭剂。 二、废水:产品生产废水、模具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多级沉淀后回用于生产车间;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管,****处理厂(二期)集中处理后外排。 三、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措施。 四、固废: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安全无害化处置;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或外售物资单位;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1月21日至2026年1月28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环境局行政服务审批窗口
联系电话: 0575-****4937 传真:0575-****4938
通讯地址:**市越**洋**路699****中心二楼D09、D10窗口 邮编:312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