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1-20
| 信息索引号 | 发布时间 | 2026-01-20 | |||
| 发布机构 | ****审批局 | 文号 | |||
| 主题词 | 体裁 | ||||
夏审管函〔2026〕9号
****:
你单位《**涑水河旅游公路绿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申请》夏交函[2025]49号文件收悉。经专家评审论证,同意你单位实施**涑水河旅游公路绿化工程。现将可研批复如下:
一、项目编码:****
二、项目单位:****
三、建设性质:**
四、建设地址:**涑水河旅游公路(水头镇南桥村至西张村、水头镇至沙流村)。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对**涑水河旅游公路(水头镇南桥村至西张村、水头镇至沙流村)实施绿化工程,总长度 13.86公里。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现状土地整理、苗木栽植等。 建设概况:水头镇南桥村至西张村段总长度4.6km,道路红线宽度为7.8m,绿化范围为道路两侧路肩外侧各2m范围;水头镇至沙流村段总长度9.26km,绿化范围为道路两侧路肩外侧各2m范围,沿途经过的村镇主要有水头镇、水南村、沙流村等,本段分为沿河段和村庄段,沿河段主要为单侧栽植苗木。
六、建设工期:2个月
七、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节能设计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并采取相应措施,符合节能要求。
八、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概算253.7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21.6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0.00万元;基本预备费12.08万元。资金来源:除申请上级资金补助外,其余由县财政配套解决。
九、项目支撑文件:
1.******局《行政许可申请不受理通知书》(编号****00024)。
2.**财政局《关于**涑水河旅游公路绿化工程所需资金的承诺》。
十、项目单位应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建设工期,并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
****管理局
202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