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招标代理:**** |
| 2026-01-21 09:00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2026-02-10 09: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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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基础设****园区 ****工程部分)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经济开发区基础设****园区 ****工程部分)监理已由 保****改革局以BLZBH-2025-03-28-002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28475.59万元,其中**工程估算价16585.09 万元;建设规模:园区**管网工程包括南北四路(东西三路-东西八路)、南堤路(**大街-利民街)、规划五十七路(**大街-益民街)、利民街南延(南二环-铁路一街)、铁路一街(**大街-利民街)、华兴街(太行路-农研所路)6 条道路,红线宽度分别为 30 米、15 米、15 米、30 米、20 米、20 米,总长度约 4.942 千米,包含道路工程、 排水工程、 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电力工程、给水工程、通信工程等。建设地点:******经济开发区。 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质量标准: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1-21 09:00至2026-01-27 17:00(**时间,下同),登录**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2-10 09:15,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综合信息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cn)、**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按照河****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 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本次招标采用“双盲”评审,1)评审专家统一从全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2)“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3)此项目为“远程异地评标”项目,即采用:专家“盲抽”、副场“盲定”、异地专家“盲评”的方式。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通过**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向****提出,联系人: 李玉良 ,联系电话: 0312-****795 。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电话:0312-****737 电子邮箱:****@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本项目使用的第三方平台为:**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依据《价格法》、《公共**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委39号令))第十九条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建设运营的通知》(发改法规[2014]1925号)第一条第三款的要求,按照“谁使用、谁付费”的原则收取平台使用费。收费主体为本项目潜在投标人/供应商。收费标准:0元。 13.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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