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穴综合利用及卤水制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对“****盐穴综合利用及卤水制盐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以征求公众意见及建议。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盐穴综合利用及卤水制盐项目
项目单位:****
建设地点:湖****工业园
建设性质:**
建设内容及规模:在现有厂区空地上**,项目占地面积约83亩,主要建设卤水净化车间、150万吨/年MVR制盐配套装置(含副产硫酸钠9.5万吨/年、药用盐5万吨/年、畜牧盐10万吨/年、日化盐1万吨/年),盐硝车间、药用盐车间、产品仓储包装、综合泵房、栈桥、冷却水塔等。项目建筑面积约2.87万m2。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地址:**省**市**市东马坊团结大道26号办公大楼4楼426室-428室
联系人:杨易
电话:138****3152
邮箱:****@qq.com
三、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名称:****
地址:**市**区中南二路2号
联系人:刘工
电话:027-****6162
邮箱:****@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程序和主要工程内容
主要工作程序:建设方委托环评单位开展环评工作,环评单位在调查项目厂址和收集相关资料的基础上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同时进行公众意见调查。完成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交由技术评审专家评估,按专家意见修改完善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提交环保主管部门审批。
主要评价内容:工程概况,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公众参与,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和对策,结论与建议。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为本信息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与本项目相关的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电话等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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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