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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报来《****关于请求调整**市**污水处理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本次初步设计及概算调整已经委托评审单位评审并出具评审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我局以浔发改投资〔2024〕26号文件批复了该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结合****新区发展情况,为进一步优化项目设计、科学合理控制建设规模,原则同意调整**市**污水处理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
二、项目代码:****。
三、建设单位:****。
四、项目建设地址:**市**新区下白沙村浔**岸。
五、调整后的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分近期(一期)、中期、远期建设,总处理能力为60000m3/d,本次设计近期(一期)处理能力为5000m3/d,占地面积约为20.88亩,厂区平整、道路、围墙、挡土墙、绿化、厂区给排水、照明、设备、附属配套设施。****处理厂建设按近期(一期)建设,预留远期建设用地位置,本次建设为近期(一期)工程,其中粗格栅+提升集水井、办公楼土建部分按照远期一次性建成设计。CASS池、中间水池、高效沉淀池土建及设备按5000m3/d建设,风机及配电房、污泥脱水间及加药间、粗格栅+提升集水井、细格栅+旋流沉砂池、污泥脱水间及加药间、紫外线消毒、计量渠设备按照近期(一期)5000m3/d采购,设备预留中远期规模基础位置。
六、项目总投资及筹措方式:总投资概算5467.62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银行融资。
七、项目建设周期为24个月。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一步工作。
****改革局
2025年12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