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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市项目建设中砂石土**处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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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0日
附件:
**市项目建设中砂石土**处置实施方案
(审议稿)
为规范全市项目建设中砂石土**处置工作,保障项目建设正常推进,有效处置砂石土**,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遏制非法开采行为。根据自然**部印发《关于规范和完善砂石开采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57号)、******厅《关于非砂石类露天开采矿山砂石类**综合利用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自然资办发〔2023〕102号)、****规划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采石管理的通知》(娄自然资发〔2024〕4号)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住经济大盘、扩大有效投资的要求,合理开发利用砂石**,规范全市项目建设中砂石土**处置工作,保障项目建设正常推进,有效处置砂石土**,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遏制非法开采行为,避免潜藏安全生产隐患,造成新的地质灾害风险,实现**有效优化配置。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明确处置范围。
1.取得用地批复的工程建设项目。经批准的建设项目,在自然**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用地(不含临时用地)范围内,因工程施工产生的砂石土(含砖瓦用页岩、砖瓦用粘土,以下简称为砂石土)除自用外仍有剩余的砂石料。
2.无需取得用地批复的建设项目。经市(县)级及以上单位或有权批准部门批准实施的生态修复项目、地质灾害排危除险项目、森林防火通道项目和道路改扩建项目等,因工程施工产生的砂石土除项目自用外仍有剩余的砂石料。
以上项目剩余的砂石土**,****政府批准,由自然**部门组织纳入公共**交易平台处置。严禁以设施农用地产业道路,森林防火通道备案等等为名的建设项目,工程施工中会涉及自用外仍有剩余砂石土**处置的,相关部门不得进行备案和审批。
(二)规范实施流程。1.项目建设单位根据施工设计方案在工程施工中,存在剩余砂石土**需处置的,应提交经项目主管部门、****人民政府分管自然**副市长审签同意的申请******局。2.******局委托省级资质的地勘单位编制《项目建设动用砂石土**量测算报告》,并组织专家评审。评审通过后,再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参考同一时段、同一区域、****采石场的砂石原矿销售价格评估处置价格。3.******局根据**量测算报告和价格评估报告拟订《项目建设动用砂石土**公开处置方案》(内容包含公开处置起始价(底价)、采挖期限、竞拍人资格条件、资金缴纳方式、重要提示等),提请分管副市长组织属地乡镇街道、项目主管部门、自然**、财政、审计、应急、水利、环保等部门集体研究,审议公开处置方案。通过后,******局依规依程序报**市公共**交易平台公开处置。成交后,******局与竞得人签订处置合同。
(三)明确监管责任。
属地乡镇街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未经批准的开挖动用砂石土**行为的取缔关闭;负责对公开处置后开挖动用砂石土建设项目履行全程监管责任。
项目建设单位:负责根据施工设计方案和处置范围、标高监管开挖动用砂石土**,承担主体责任,坚决杜绝超范围和超标高开挖动用。严禁在施工现场添置破碎设备加工,只准竞得人出售原(片)石。
项目审批单位:负责审批的建设项目开挖动用砂石土**监管,承担部门监管责任。******局的打桩放线。审批项目要严格选址,科学论证,坚决防范出现安全隐患或破坏生态环境问题。
******局:负责建设项目剩余砂石土**纳入公共**交易平台处置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参与打桩放线并做好移交工作,指导协助监管工作。
市林业局:负责建设项目开挖动用砂石土**施工期间的林业**监管。
市应急局:负责建设项目开挖动用砂石土**施工期间的安全综合监管。
市水利局:负责建设项目开挖动用砂石土**施工期间的水土保持监管。
****分局:负责建设项目开挖动用砂石土**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监管。
市**局:负责建设项目开挖动用砂石土**施工期间的爆破安全监管。
三、提供后勤保障
市政府已将规范项目建设中砂石土**处置的工作经费以及相****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5〕26号),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做到专款专用,在部门预算中统筹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