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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发改投审〔2026〕7号
关于**县长潭镇村居环境提升建设美丽乡村项目概算的批复
****政府:
你镇报来《关于请求批准**县长潭镇村居环境提升建设美丽乡村项目的立项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
为全面提升长潭镇村居环境,推动落实美丽乡村建设,经研究,同意该项目立项。批复内容如下:
一、项目编码:****
二、建设地点:**县长潭镇全域。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在长潭镇建设垃圾分类收集站65座;建设池塘安全防护约2395米;安装路牌和路口指引牌20套、指引标识1套、道口标柱90个、宣传牌30套、党建标识1个;修缮原有村志村史馆;对原有小公园场地进行提升,面积536平方米,内容包括安装健身器材8套、宣传栏5套、篮球架1套;老屋墙体提升750平方米,清杂500平方米;安装1554个道钉等。
四、投资规模及资金筹措:
(一)经审核,项目概算总投资198.42万元,其中**工程费186.74万元、工程设计费5.63万元、工程监理费6.05万元。
(二)资金来源:自筹解决。
五、项目计划建设工期:6个月。
六、项目建设和入库管理事项: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须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并按项目入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政府投资项目储备编制、三年滚动投资计划相关工作。
七、项目调整事项:建设单位不得擅自扩大投资规模、改变建设内容或提高建设标准。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调整文件。
八、项目其他事项:建设单位要确保项目建设的质量和安全生产,采用绿色节能设备,促使项目早日建成,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此复。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领导裕君、永岭、映萍、光庆同志,县财政局、****建设局、自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