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环境局**分局拟对****年处理1万吨废阳极炭块**化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公示期为:2026年1月21日-2026年1月27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 | 年处理1万吨废阳极炭块**化回收利用项目 | **市大峪沟镇岳杨河小微产业园 | ******公司 | 该项目位于**市大峪沟镇岳杨河小微产业园,为**项目。项目租赁**省****公司场地6.7亩进行建设。主要生产内容及规模:年处理1万吨废阳极炭块。主要工艺流程:原料—原料筛分—水洗—脱水—烘干—二次筛分—包装—成品。项目总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12.55万元。 |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定期清运肥田。 废气:滚筒筛、振动筛进料口和出料口设集气罩收集后,引入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烘干机出口、振动筛进料口和出料口上方设集气罩收集后,引入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噪声:设备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 固废:本项目生活垃圾经垃圾箱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收集的粉尘、循环水池沉渣经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作为燃料出售;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 |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环境局**分局
联系电话:0371—****0017
通讯地址:****原西路20****中心(二楼生态环境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