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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183MA44NBG99Y | 建设单位法人:李景阳 |
| 黄景通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郑****办事处****社区郭北组 |
| ****年产200万立方米绿色环保型商品混凝土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5-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21-C3021-水泥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办事处****社区郭北组 |
| 经度:113.301275 纬度: 34.516653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5-20 |
| **环建〔2025〕1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183MA44NBG99Y001Y |
| 2025-08-1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8000 |
| 181 | 运营单位名称:**** |
| ****0183MA44NBG99Y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183MA44NBG99Y | 验收监测单位:**中碳****公司 |
| ****0307MA9JYR4X5H | 竣工时间:2025-08-19 |
| 2025-08-20 | 调试结束时间:2025-11-20 |
| 2025-12-2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1-2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1219G46Tt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200万立方米绿色环保型商品混凝土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200万立方米绿色环保型商品混凝土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原料(建筑垃圾(废水泥块、弃石等)-破粉碎(建筑垃圾)-筛分(建筑垃圾)-计量-混料搅拌-抽检-成品 | 实际建设情况:原料(建筑垃圾(废水泥块、弃石等)-破粉碎(建筑垃圾)-筛分(建筑垃圾)-计量-混料搅拌-抽检-成品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①物料堆存、卸料产生的颗粒物采取以下控制措施:原料库内封闭堆存,原料库安装自动感应门,设置自动酒水喷雾装置。 ②原料库骨料下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骨料下料口采取三面围挡加顶,并设置软皮帘,顶部设置集气罩,废气收集后引入1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TA001)处理后通过18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③破粉碎生产线:a、下料、破粉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采取的废气收集和治理措施为:颚式破碎机、对辊破碎机机位于地下封闭,并设置收尘管,形成微负压。颚式破碎机料仓下料口采取三面围挡加顶,并设置软皮帘,顶部设置集气罩;反击式破碎机进料口出料口设置集气罩连接集气管道。废气收集后引入1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TA002)处理后通过18m高排气筒(DA002)排放。b、筛分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筛分机上方设集气罩,废气经收集后引入1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TA002)处理后通过18m高排气筒(DA002)排放。④商混生产线:a、混料搅拌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采取搅拌机全密闭,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后引入1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TA003、TA004)处理后通过30m高排气筒(DA003)排放。b、物料输送、粉料卸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在每个粉料储罐上方各配备1台仓顶除尘器(TA005-TA014),颗粒物经仓顶除尘器收集处理后通过仓顶除尘器呼吸口设置集气管道后引入1套末端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TA015)处理后通过30m高排气筒(DA003)排放。车辆运输扬尘采取以下措施控制: 在运输过程中要限制车速;厂区道路硬化,定期派专人进行路面清扫、洒水,以减少道路扬尘;要求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封闭运输,严禁超载,杜绝汽车沿路抛洒;进出车辆车轮清洗,设置集水池,清洗车辆车轮废水循环使用。 废水:项目清理废水经砂石分离机分离后,泥浆经板框压滤机压滤出的废水由沉淀池处理后暂存于**池进行循环利用;运输车辆清洗废水经1座三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运输车辆清洗;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10m3)处理后经**一体化污水设施(5m3/d)处理后用于厂区硬化地面洒水降尘,综合利用不外排。 噪声:经采取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风机安装消音器 固废:1座一般固废暂存间(20m2)、1座危废暂存间(10m2)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①物料堆存、卸料产生的颗粒物采取以下控制措施:原料库内封闭堆存,原料库安装自动感应门,设置自动酒水喷雾装置。 ②原料库骨料下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骨料下料口采取三面围挡加顶,并设置软皮帘,顶部设置集气罩,废气收集后引入2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TA001)处理后通过18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③破粉碎生产线:a、下料、破粉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采取的废气收集和治理措施为:颚式破碎机、对辊破碎机机位于地下封闭,并设置收尘管,形成微负压。颚式破碎机料仓下料口采取三面围挡加顶,并设置软皮帘,顶部设置集气管道引入2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TA001-TA002)处理后通过18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反击式破碎机进行二次封闭,进料口出料口设置集气罩连接集气管道;反击式破碎机进料口出料口设置集气罩连接集气管道。废气收集后引入1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TA003)处理后通过18m高排气筒(DA002)排放。b、筛分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筛分机上方设集气罩,废气经收集后引入1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TA003)处理后通过18m高排气筒(DA002)排放。④商混生产线:a、混料搅拌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采取搅拌机全密闭,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后引入2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TA004、TA005)处理后通过30m高排气筒(DA003)排放。b、物料输送、粉料卸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在每个粉料储罐上方各配备1台袋式除尘器(TA006-TA015),颗粒物经袋式除尘器收集处理后通过30m高排气筒(DA003)排放。车辆运输扬尘采取以下措施控制:在运输过程中要限制车速;厂区道路硬化,定期派专人进行路面清扫、洒水,以减少道路扬尘;要求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封闭运输,严禁超载,杜绝汽车沿路抛洒;进出车辆车轮清洗,设置集水池,清洗车辆车轮废水循环使用。 废水:项目清理废水经砂石分离机分离后,泥浆经板框压滤机压滤出的废水由沉淀池处理后暂存于**池进行循环利用;运输车辆清洗废水经1座三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运输车辆清洗;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10m3)处理后经**一体化污水设施(5m3/d)处理后用于厂区硬化地面洒水降尘,综合利用不外排。 噪声:经采取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风机安装消音器 固废:1座一般固废暂存间(10m2)、1座危废暂存间(5m2) |
| 废气:①环评批复为“骨料下料工序经收集后引入1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TA001)处理后通过18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改为“下料口废气经顶部集气罩收集后引入2个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8m高排气筒排放”,经对照(环办函〔2020〕688号),项目属于“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发生变化,由1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变为2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增加1套除尘器,优于环评,收集效果更好,不属于重大变动。 ②环评批复为“每个粉料储罐配备1台仓顶除尘器处理后引入1套末端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处理”改为“粉料储存罐经各自袋式除尘器处理后与混料搅拌工序废气经30m高排气筒排放”,经对照(环办函〔2020〕688号),项目属于“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发生变化,减少末端除尘器,根据验收检测期间DA003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均可达标排放,且根据9.2-7大气污染物总量核算可知,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发生变化未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对环境不会造成不利影响,可以满足环评批复总量要求,不属于重大变动。 固废:③一般固废暂存间面积减小,根据实际产废情况,实际建设为1座10m2一般固废暂存间,可以满足项目一般固废的暂存需求。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项目固体废物利用处置以及自行处置方式发生变化属于重大变动,项目一般固废暂存间仅建设位置和面积发生变化,固体废物利用处置以及自行处置方式发生变化未发生变化,故不属于重大变动。 ④1)实际生产过程中产生为废矿物油,危废种类发生变化,但处置方式未发生变化,经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产生的危废可以得到合理处置,满足环保要求;2)危废暂存间建设位置发生变化,面积减小,可以满足产生危废暂存需求。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项目固体废物利用处置以及自行处置方式发生变化属于重大变动,项目危废暂存间仅建设位置和面积发生变化,固体废物利用处置以及自行处置方式发生变化未发生变化,故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0个粉料储存罐 | 实际建设情况:10个粉料储存罐、2个筒仓 |
| ①增加2台筒仓,作为备用储料罐,本项目不属于仓储类项目,增加料仓不会导致规模增大,不涉及产能增加,项目原辅材料用量不增加,需要周转的物料量没有增加,且新增料仓配备有覆膜滤袋除尘器,根据验收检测期间检测结果可知,项目颗粒物排放量未增加,可以满足环评要求。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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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沉淀池+**池 | / | 沉淀池+**池 | 循环使用,不外排 | |
| 2 | 三级沉淀池 | / | 三级沉淀池 | 循环使用,不外排 | |
| 3 | 化粪池(10m3)+一体化污水设施(5m3/d) | / | 化粪池(10m3)+一体化污水设施(5m3/d) | 用于厂区硬化地面洒水降尘,综合利用不外排 |
| 1 | 原料库骨料下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1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表1标准(有组织颗粒物:10mg/m3) | 原料库骨料下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2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 | 验收监测期间,原料库骨料下料工序废气排气筒出口处颗粒物排放浓度为7.1mg/m3~7.6mg/m3,排放速率为0.0357~0.0394kg/h,可以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表1标准(有组织颗粒物:10mg/m3)。 | |
| 2 | 下料、破粉碎、筛分工序产生的颗粒物:1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表1标准(有组织颗粒物:10mg/m3) | 下料、破粉碎、筛分工序产生的颗粒物:1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 | 验收监测期间,下料、破粉碎、筛分工序废气排气筒出口处颗粒物排放浓度为4.6mg/m3~5.1mg/m3,排放速率为0.0497~0.0638kg/h,可以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表1标准(有组织颗粒物:10mg/m3) | |
| 3 | 混料搅拌工序:2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物料输送、粉料卸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10个仓顶除尘器+1套末端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表1标准(有组织颗粒物:10mg/m3) | 混料搅拌工序:2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物料输送、粉料卸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10个袋式除尘器 | 混料搅拌工序废气排气筒出口处颗粒物排放浓度为5.0mg/m3~5.6mg/m3,排放速率为0.0188~0.0223kg/h,可以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表1标准(有组织颗粒物:10mg/m3) | |
| 4 | 食堂油烟:1套油烟净化器+1根排气筒(DA004) | 《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油烟≤1.5mg/m3,油烟去除效率≥90%的要求 | 食堂油烟:1套油烟净化器+1根排气筒(DA004)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食堂油烟排气筒出口排放浓度为0.3mg/m3~0.7mg/m3,经核算油烟去除效率为92.6%~92.6%,可以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油烟≤1.5mg/m3,油烟去除效率≥90%的要求 |
| 1 | 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风机安装消音器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 | 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风机安装消音器 |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各设施运转正常,东、南、西、北厂界昼间噪声测定值为50~54dB(A),夜间噪声测定值为40~44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昼间60dB(A),夜间50dB(A)的要求。 |
| 1 | 1座一般固废暂存间(20m2) | 1座一般固废暂存间(10m2) | |
| 2 | 1座危废暂存间(10m2) | 1座危废暂存间(5m2)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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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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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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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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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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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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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