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省
车辆铁路运输装载移位器项目需求公示
(****)
我部拟对车辆铁路运输装载移位器项目(****)进行需求公示,特邀请供应商为我部提供意见建议。
一、项目名称:车辆铁路运输装载移位器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及采购需求:
(一)采购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30万元
(二)技术要求:
1.满足重装备车辆位铁路平车快速完成位移需求。①重装备车辆使用铁路平车运输,要求被装车****中心线距离左右偏差不超过2cm,需满足定位精度要求。完成小空间内(50cm左右)左右双向平移;②借助简易工具人力可轻松移动装备;针对野外复杂环境,钢板、轴承均做防腐涂油处理;承载能力支持定制,单轴承重30吨内可稳定运行;以金属材料为主,抗压性强、结构简单耐用,正常使用(不泡水、无大量沙石/硬铁屑进入)无需维护;外缘经打磨处理,避免刺伤、刮擦风险。
2.满足整套移位设备便携需求。单个移位设备尺寸不大于60* 30*6.5厘米,单个托板重量不大于30公斤。每套设备配便携车不多于2台。
3.生产前提供货物设计图纸或影像资料。技术规格符合GB/T26572-2011中关于钢材强度硬度、耐腐蚀性、辐射及毒害性相关要求。
(三)经济要求:
1.产品数量:20套(每套含4台移位设备)。
2.付款方式:①付款进度:签订合同后,待产品交付验收合格、开具发票后,凭收货凭证及发票1个月内支付全部货款的95%,剩余5%货款作为质保金于产品交付满1年后无质量问题再支付;②监督与违约:采购方可派代表监督生产、提合理化建议;供货方无正当理由延期交付,按合同规定处罚;③付款渠道:****银行转账。
3.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
4.交付地点:**省****、**区,**市**区,**市**区、**市**区。
5.售后服务:①运输与验收:免费运输至客户指定地点,现场完成数量、外观、配件及资料的全面验收;②操作培训:验收后安排现场教学,确保熟练掌握操作技巧,并解答各类问题;③故障响应:2小时内响应故障电话并提供处理意见;电话无法解决时,省内12小时、省外48小时内抵达现场,携带备用器材保障客户使用。
6.包装运输:生产完成检测合格后用保护膜防护,运输以硬质包装避免碰撞。
7.质量保证:1年质保期,5年内因产品质量(非人为/不可抗力)问题,免费上门维修或更换;非质量问题损坏,质保期内外均仅收成本费。
8.备品备件:标配:每套配斜坡垫4块、快速专用扳手2把。
9.安全问题:如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装备损坏或人员损伤,由生产销售厂商按损失(损伤)鉴定理赔金额赔偿。
10.保密:严格遵守保密要求,签署保密协议并对生产、运输、售后、财务等环节人员开展保密教育。
(四)其他需明确事项:
1.采购方式:简易询价
2.评审方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3.项目分包:不得分包转包。
四、公示时间
2026年1月21日-2026年1月28日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和生产加工专业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政府及军队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七)有意愿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标书代写
六、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1.对公示的参数有意见建议的,在公示有效期内提出,并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意向公开建议反馈表》扫描后采取邮件方式书面递交我部,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邮箱166****5326@163.com。
2.需求个别条款的描述具有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当事人应明确指出可能涉及的供应商。
3.对于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国家强制要求但未写明的,当事人可以明确指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4.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七、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范女士
电 话:0531-****7806
移动电话:166****5326
地 址:****
邮政编码:25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