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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的委托,对**县2026年度阳光家园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组织比选采购,现已完成评审工作,将评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县2026年度阳光家园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项目
二、采购方式:比选采购
三、项目预算:48万元
四、比选时间:2026年1月20日15:00
五、公示时间:2026年1月21日至2026年1月23日
六、采购人代表:刘利、电话:0552-****170
七、成交候选人:****
(1)成交报价:48万元、综合得分96.67分
(2)服务期限: 1 年。
(3)项目负责人:吕晶晶、社会工作师、注册编号:202********000000038
八、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责任人:李紫薇、电话:189****8009/156****1842
供应商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提出。
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公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