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医学院(任城校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审批
山东-济宁-任城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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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校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査”。本地块下一步拟变更为高等院校用地,为了保证该地块的安全利用,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环境管理要求,对该地块开展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2025年9月-2026年1月,受****委托,******公司承担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校区)地块位于**省**市任**,土门子南街以东、府河以南,建设南路45号******校区内,占地面积12264 m2(约18.40亩),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6.589167°,北纬35.395119°。该地块原用****纺织厂生产用地,涉及印染工艺。企业破产后由****取得地块使用权,未进行其他开发性活动。地块未来规划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 年)、《**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省****委员会公告(第 83 号)等法规文件,地块再开发利用前需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以利于下一步开展必要的环境管理工作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工作。

结合地块历史使用情况,根据土壤污染调查技术规范,我单位技术人员对该地块进行了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和人员访谈、土壤等样品采集、实验室送检等工作,并在此基础上编撰完成《****(**校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通过文件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途径进行调查,该地块原用****纺织厂生产用地,后由****进行管理,地块一直作为绿化带使用,未进行其他开发性活动。调查地块周边1 km范围内用地主要为居住用地、教育科研用地、商服用地等,未涉及其他工业用地。本地块历史上不涉及其它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等;不存在环境污染事故、固废填埋等情况;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不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况。现场调查不存在土壤地下水污染迹象;地块相关资料较齐全,判断依据充分。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认为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造成污染,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在地块内共布设土壤采样点位14个,在地块外常年主导风向上风向设置1个土壤对照点。地块内布设5个地下水监测井,在地块外东北侧(地下水上游)布设1个地下水对照井。在地表水流向下游,靠近污水管道排污口的小府河河道内布设1个地表水、底泥监测对照点。现场采样共采集土壤样品54份,地块外共采集1份土壤样品。地下水样品6份(包含1个对照点),底泥和地表水样品各1份,并采集7份土壤现场平行样、2份地下水现场平行样和1份地表水现场平行样。

地块内各土壤样品中重金属、无机物、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及石油烃含量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的风险筛选值。表明该地块内土壤受工业企业生产活动影响较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一般情况下可以忽略。

本次调查检测评价的所有监测点位中地下水样品,除总硬度、溶解性固体总量、浊度、挥发酚、钠、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共7项指标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中III类标准要求外,其他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中III类标准要求。分析个别指标超标原因主要与该区土壤及地下水中盐类、钠含量背景值、水文地质条件及地下水补、径、排等有关。因此,初步判断该地块地下水质量基本良好,未发现被污染的迹象,地下水风险可控,但浅层地下水不可作为生活饮用水使用。

本次调查检测评价地表水样品,除氨氮、总磷、挥发酚3项指标超出《地表水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外,其他指标均满足《地表水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氨氮、总磷、挥发酚指标超标可能主要与该区的天然地质条件、上游来水、流域内的人类活动有关。底泥样品的检测项目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中的筛选值要求。表明地表水和底泥受地块影响的可能性较小。

通过对本地块开展调查,采样和分析结果显示,地块内土壤所检项目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表明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土壤风险水平可以接受,无需开展后续详细调查,可按照土地规划用途进行下一步的开发利用。

建议:项目地块内及周边区域的地下水均不作为饮用水水源,不存在暴露途径,不会对未来居住工作人群造成健康影响,所以本次调查不再对地下水开展详细调查或修复工作,****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整个地区地下水的管控,防止地下水污染。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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