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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26889XU | 建设单位法人:何清雅 |
| 何清雅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福****经济开发区(五里园)**路1号 |
| ****年产填充母料4000吨迁扩建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29-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经济开发区(五里园)**路1号 |
| 经度:118.5247 纬度: 24.74144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2-28 |
| 泉晋环评〔2023〕1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26889XU001Y |
| 2023-03-2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0 |
| 2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26889XU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3********26889XU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503MA31NLMJ1H | 竣工时间:2024-12-25 |
| 2025-02-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5-11-06 |
| 2025-12-1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1-13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org/ |
| 迁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迁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填充母料4000吨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分阶段进行建设,年产填充母料2000吨 |
| 由于市场订单需求减少,降低产能,现年产填充母料2000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聚丙烯、聚乙烯蜡、硬脂酸、硬脂酸锌、乙撑双硬脂酰胺等-配料-投料-混合-送料-挤出造粒-包装-成品 | 实际建设情况:聚丙烯、聚乙烯蜡、硬脂酸、硬脂酸锌、乙撑双硬脂酰胺等-配料-投料-混合-送料-挤出造粒-包装-成品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项目污水排放必须采用明管密闭方式,雨污分流,污水入管,明沟明管,全程可视。项目生活污水必须处理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的三级标准、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中B等级及****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处理厂处理。 2、项目应落实合理高效的废气治理措施,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和职工劳动防护措施,排气筒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配料、投料、送料的粉尘必须经处理至符合GB316279-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限值后通过15m的排气筒排放,挤出造粒的外排废气必须经处理至DB35/1782-2018《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表1排气筒挥发性有机物的相关排放标准限值后通过15m的排气筒排放,外排无组织有机废气必须符合DB35/1782-2018《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中表2、表3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执行GB37822-2019《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标准。 3、应采取有效消声减振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4、项目应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与转运的管理,产生的危险废物应分类收集、储存,定期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危险废物贮存、收集、运输活动应符合HJ2025-2012《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和GB18597-2023《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一般工业固废及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充分综合利用,及时妥善处置,不得随意排放,贮存场所应符合GB18599-202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和填埋污染物控制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1、生活污水经厂区一座化粪池(处理能力共50m3/d)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处理厂统一处理。 2、①配料、投料、送料粉尘:企业设置单独密闭的配料间、混料间,在混合机、过渡仓、料斗等上方设置集气罩,配料、投料、送料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后通过一根高度为15m的排气筒G1排放,排放口编号为DA001,处理能力为10000m3/h; ②有机废气:企业在双螺杆挤出造粒机挤出段设置集气罩,采取密闭式局部收集,有机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一套有机废气净化设施(“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一根高度为15m的排气筒G2排放,排放口编号为DA002,处理能力为5000m3/h。 3、设置基础减震、隔声等措施; 4、设置了若干垃圾筒、一般固废贮存区(位于生产车间北侧,使用建筑面积:15m2),设置危废暂存间(位于生产车间东南侧,使用建筑面积:5m2)。 (1)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2)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贮存区,外售给可回收利用部门回收利用;一般工业固废在厂区内暂时贮存设置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中相关规定; (3)废UV灯管、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设置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中相关规定。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365 | 0.0473 | 0 | 0 | 0.036 | 0.036 | |
| 0 | 0.0182 | 0.0236 | 0 | 0 | 0.018 | 0.018 | |
| 0 | 0.0018 | 0.0024 | 0 | 0 | 0.002 | 0.002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9000 | 9000 | 0 | 0 | 9000 | 900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909 | 0 | 0 | 0 | 0.909 | 0.909 | / |
| 0 | 0.0912 | 0.204 | 0 | 0 | 0.091 | 0.091 | / |
| 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等级标准及****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汇入****处理厂统一处理。 | 水质情况为pH:7.6-7.7(无量纲)、CODcr排放浓度两天最大值分别为71mg/L和82mg/L、BOD5排放浓度两天排放最大值分别为23.5mg/L和26.8mg/L、SS排放浓度两天排放最大值分别为48mg/L和59mg/L、氨氮排放浓度两天排放最大值分别为10.8mg/L和11.0mg/L |
| 1 | 粉尘废气处理设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316279-1996)表2相关限值 | 在混合机、过渡仓、料斗等上方设置集气罩,配料、投料、送料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后通过一根高度为15m的排气筒G1排放,排放口编号为DA001,处理能力为10000m3/h | 项目废气有组织排放中的颗粒物排放浓度两天最大值分别为28mg/m3和28mg/m3,排放速率两天最大值分别为0.159kg/h和0.158kg/h;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两天最大值分别为0.230mg/m3和0.231mg/m3 | |
| 2 | 有机废气处理设施 |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表1、表2、表3的相关限值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的表A.1的相关规定 | 在双螺杆挤出造粒机挤出段设置集气罩,采取密闭式局部收集,有机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一套有机废气净化设施(“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一根高度为15m的排气筒G2排放,排放口编号为DA002,处理能力为5000m3/h | 项目废气有组织排放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两天最大值分别为5.79mg/m3和7.67mg/m3,排放速率两天最大值分别为0.0141kg/h和0.0191kg/h;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中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两天最大值分别为1.28mg/m3和1.31mg/m3;项目厂区内无组织废气排放中的非甲烷总烃1h平均浓度两天最大值分别为1.99mg/m3和2.21mg/m3;项目厂区内非甲烷总烃任意一次浓度值两天最大值分别为2.14mg/m3和2.48mg/m3 |
| 1 | 设置基础减震、隔声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 | 设置基础减震、隔声等措施 | 项目厂界噪声昼间两天最大值为63.1dB(A)、64dB(A),夜间两天最大值为53.7dB(A)、53.6dB(A) |
| 1 | 项目应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与转运的管理,产生的危险废物应分类收集、储存,定期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危险废物贮存、收集、运输活动应符合HJ2025-2012《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和GB18597-2023《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一般工业固废及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充分综合利用,及时妥善处置,不得随意排放,贮存场所应符合GB18599-202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和填埋污染物控制标准》。 | 设置了若干垃圾桶、一般固废贮存区(位于生产车间北侧,使用建筑面积:15m2),设置危废暂存间(位于生产车间东南侧,使用建筑面积:5m2)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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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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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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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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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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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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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