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宁安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1月2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黑龙江-牡丹江-宁安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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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2026年1月2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 2026-01-2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1月21日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21日-2026年1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3--****126

通讯地址:**镇**东街1号

邮 编:157499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参情况;相关单位文件

1

****酒厂有限公司生物质锅炉建设项目

黑****经济开发区规划四路1号食品与中医药产业区

****酒厂有限公司

******公司

本项目位于黑****经济开发区规划四路1号食品与中医药产业区,占地面积为33000m2,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不新增土地。总投资12.3万元,环保投资6.8万元。现因电力达不到企业供热要求,建设为建设一台2.2t/h生物质蒸汽锅炉,为白酒生产中蒸粮及蒸酒供热以替代原环评中涉及的电力热,及相关环保设施。

一、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1、废水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地降尘,不外排。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处理厂。2、废气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施工期的大气污染源主要来自设备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和汽车尾气、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运输车辆产生的尾气和扬尘,加强往返于施工区车辆的管理和维修,使用有害物质量少的优质燃料,以减少尾气排放污染大气。运输车辆扬尘:采取厂区道路定期清理清扫,洒水降尘(该措施依据季节选择性使用),以避免扬尘。

采取以上措施后,运输车辆产生的尾气和扬尘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放标准要求。3、噪声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施工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机械设备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加强施工管理,用低噪声施工设备,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屏蔽,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建材等运输在白天进行,并控制车辆鸣笛,禁止22:00-6:00时间段内运输和施工。施工期须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中规定的标准。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工人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厂处理。

二、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1、废气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运营期建设一台2.2t/h生物质蒸汽锅炉,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为锅炉烟气、燃料装卸和灰渣粉尘,锅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30m高烟囱排放,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锅炉相关标准要求。项目燃料装卸、储存等过程均位于本项目全封闭燃料库内进行。项目灰渣装卸、储存等过程均位于本项目全封闭灰渣库内进行。2、废水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运营期废水主要为锅炉排污水及软化处理废水,用于洒水降尘、灰渣拌湿,不外排。3、噪声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来主要有空气动力噪声、机械噪声。项目采用合理布局,将高噪声源布置远离厂界和噪声敏感点,生产设备选取新型低噪声设备,对高噪设备进行隔声、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处理,车间门窗封闭、墙面进行吸声处理等措施。厂界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4、固体废物影响和保护措施: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废离子交换树脂,锅炉灰渣、废布袋、废机油。废离子交换树脂由生产厂家在更换时回收再生综合利用,锅炉灰渣为生物质灰渣暂存于灰渣库,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布袋由厂家定期更换回收处置。废机油暂存于现有危险废物贮存点内单独收集,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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