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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在建项目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
****社区居民委员会成业路43号地块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为******公司(以下简称“**伟业”)。近期,该项目因劳务管理严重缺失,多次发生农民工工资纠纷,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在纠纷处置过程中,施工总承包单位存在明显失职:未依法履行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的监督管理责任,未严格落实施工班组实名制考勤管理,亦未对农民工实际完成的工作量进行核实与考核,导致用工台账混乱、工资核算不清、欠薪底数不明。更为严重的是,在政府部门介入协调期间,**伟业不积极配合调查,不牵头组织欠薪情况核查,对矛盾纠纷消极回避、放任不管,致使事态持续升级,严重扰乱建筑市场秩序,损害农民工合法权益。
经调查核实,**伟业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市关于建筑工地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相关管理规定。
鉴于上述情况,经研究决定,我局对******公司予以全区通报,并依据《**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其诚信分值一次性扣减30分。
请******公司深刻反思、举一反三,严格对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规要求,全面排查在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开设、工资代发、考勤计量等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到位,切实堵塞管理漏洞,坚决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同时,务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在春节前妥善化解现有工资纠纷,严防节前发生群体性上访、围堵施工现场等极端事件,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请全区各建设、施工、监理及相关单位引以为戒,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在岁末年初关键时期加强风险排查,扎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和矛盾纠纷防范化解工作,全力营造和谐有序的建筑市场环境。
**市******水务局
202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