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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6626402 | 建设单位法人:王锋 |
| 刘家森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区 |
| ****园区张衡路1999 弄15 号楼 |
| ****实验室扩建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45--098-专业实验室、****基地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M73-M73-研究和试验发展 |
| 建设地点: | **市**区 ****园区张衡路1999 弄15 号楼 |
| 经度:121.61884 纬度: 31.19643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1-02 |
| 沪浦环保许评〔2025〕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04-1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500 |
| 6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6626402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3********6626402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公司 |
| ****0120MA1HTXJN10,****0212MA282FDE7Q | 竣工时间:2025-09-12 |
| 2025-09-12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9-11 |
| 2025-12-1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1-1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e2.****.cn/qygkweb/jsp/view/hjxxgk/jsxmhp_index.jsp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新增化学药研发量211.5kg/a,新增年研发批次为940批次;本项目建成后全厂年研发量为258.5kg/a,年研发批次为10340批次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新增化学药研发量211.5kg/a,新增年研发批次为940批次;本项目建成后全厂年研发量为258.5kg/a,年研发批次为10340批次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称量配料、合成反应、后处理(抽滤/过滤/萃取/洗涤/蒸干)、纯化(柱层析/重结晶、过滤、烘干)、检测分析、出具报告 | 实际建设情况:称量配料、合成反应、后处理(抽滤/过滤/萃取/洗涤/蒸干)、纯化(柱层析/重结晶、过滤、烘干)、检测分析、出具报告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①实验废气G1经通风柜内或万向抽气罩收集后通过楼顶各自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TA0023)处置后于两根25m高DA001、DA002排气筒排放; ②溶剂仓库废气G2-1接入1层实验废气管道,经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置(TA001)处理后,于DA002排气筒25m高排放;其余化学品仓库废气G2-2经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TA024)处理后,于DA001排气筒25m高排放; ③危废暂存间废气G3经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TA025)处置后,于DA002排气筒排放; ④污水处理站废气G4经现有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TA025)处理,于现有DA002排气筒排放。 废水:本项目于16号楼****处理站TW002,****处理站TW001并联运行,且设流量计及节流截止阀。污水处理工艺均为:中和调节+水解酸化+接触氧化,设计污水处理能力均为20t/d。本项目建成后全厂实验废水(含后道清洗废水、低温冷却循环装置间接冷****处理站处理后纳管排放。生活污水依托建筑现有生活污水管道纳入厂区污水管网排放。 固废:固体废物应按《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有关规定分类收集并妥善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贮存过程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要求。 噪声: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消声、隔声等降噪措施。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①实验废气G1经通风柜内或万向抽气罩收集后通过楼顶各自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TA0023)处置后于两根25m高DA001、DA002排气筒排放; ②溶剂仓库废气G2-1接入1层实验废气管道,经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置(TA001)处理后,于DA002排气筒25m高排放;其余化学品仓库废气G2-2经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TA024)处理后,于DA001排气筒25m高排放; ③危废暂存间废气G3经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TA025)处置后,于DA002排气筒排放; ④污水处理站废气G4经现有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TA025)处理,于现有DA002排气筒排放。 废水:本项目于16号楼****处理站TW002,****处理站TW001并联运行,且设流量计及节流截止阀。污水处理工艺均为:中和调节+水解酸化+接触氧化,设计污水处理能力均为20t/d。本项目建成后全厂实验废水(含后道清洗废水、低温冷却循环装置间接冷****处理站处理后纳管排放。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分为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与生活垃圾。其中危险废物为实验废液、清洗废液、****实验室废物、沾染有害物质的废包装物、废活性炭等,委托******公司、******公司处置;一般工业固废为一般包装材料及耗材、污泥,由**奕天****公司合法合规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处置率100%。 企业于15号楼地下室内设置了两间危废贮存间,建筑面积均为23m2,分别用于存放固态危废及液态危废,设计危废储存能力为42t,各类危废分类贮存。液态危废采用危废桶装,固态危废采用密封袋包装。危险废物暂存场所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7-2023)的要求,并已按照GB15562张贴规范的警示标志。本项目于地下室设有一般固废暂存区,面积为5m2,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满足相应的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贮存场所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GB1556.2-1995)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噪声:企业已采取以下噪声防治措施: ①选用低噪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从源头减少噪声的污染。 ②污水处理站密闭,采用建筑隔声,合理布置位置,使高强度的噪声设备远离项目边界。 ③严格控制实验场所的工作时间,避免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④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维修,保持设备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并严格遵守设备的操作规范。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1377 | 1.2004 | 0 | 0.1377 | 0 | 1.2 | 1.063 | |
| 0.3383 | 1.7893 | 3.96 | 0.3383 | 0 | 1.789 | 1.451 | |
| 0.0258 | 0.1373 | 0.2025 | 0.0258 | 0 | 0.137 | 0.112 | |
| 0.0077 | 0.0198 | 0.0511 | 0.0077 | 0 | 0.02 | 0.012 | |
| 0.0713 | 0.2279 | 0.27 | 0.0713 | 0 | 0.228 | 0.157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1454 | 0.5768 | 0.7967 | 0.1454 | 0 | 0.577 | 0.431 | / |
| 1 | 污水处理站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 31/199-2018) | 本项目于16号楼****处理站TW002,****处理站TW001并联运行,且设流量计及节流截止阀。污水处理工艺均为:中和调节+水解酸化+接触氧化,设计污水处理能力均为20t/d。本项目建成后全厂实验废水(含后道清洗废水、低温冷却循环装置间接冷****处理站处理后纳管排放。生活污水依托建筑现有生活污水管道纳入厂区污水管网排放。 | ****委托******公司(其中二氯甲烷由分包单位******公司检测)于2025年10月16日~10月17日对实验废水排放口DW001进行验收监测。本项目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实验设备及配套环保设施均根据要求全部运行,验收工况为95%,符合验收规范要求。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本项目实验废水排放口(DW001)处pH、CODCr、BOD5、SS、NH3-N、总氮、总磷、乙腈、二氯甲烷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 31/199-2018)表2三级标准。 |
| 1 | 通风柜内或万向抽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10005-2021)、《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1/933-2015) | ①实验废气G1经通风柜内或万向抽气罩收集后通过楼顶各自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TA0023)处置后于两根25m高DA001、DA002排气筒排放; ②溶剂仓库废气G2-1接入1层实验废气管道,经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置(TA001)处理后,于DA002排气筒25m高排放;其余化学品仓库废气G2-2经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TA024)处理后,于DA001排气筒25m高排放; ③危废暂存间废气G3经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TA025)处置后,于DA002排气筒排放; ④污水处理站废气G4经现有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TA025)处理,于现有DA002排气筒排放。 | ****委托******公司于2025年10月16日~10月17日对DA001~DA002排气筒、厂界废气、厂区内废气进行验收监测。本项目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实验设备及配套环保设施均根据要求全部运行,验收工况为95%,符合验收规范要求。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全厂DA001和DA002排气筒排放的乙腈、二氯甲烷、非甲烷总烃、TVOC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10005-2021)表1、表2的标准限值要求;丙烯酸满足《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表2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同时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10005-2021)表1、表3和《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表1标准限值要求。DA002排气筒排放的氨、硫化氢同时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10005-2021)表3和《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表2标准限值要求。乙腈、顺丁烯二酸酐、四氢呋喃暂无检测方法,本次未进行监测。 厂界大气污染物监控点乙腈、二氯甲烷、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1/933-2015)表3限值要求;丙烯酸、氨、硫化氢满足《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表4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10005-2021)表7标准限值要求;厂区内监控点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10005-2021)中表6标准限值。 |
| 1 | 低噪声设备、建筑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 | 企业已采取以下噪声防治措施: ①选用低噪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从源头减少噪声的污染。 ②污水处理站密闭,采用建筑隔声,合理布置位置,使高强度的噪声设备远离项目边界。 ③严格控制实验场所的工作时间,避免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④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维修,保持设备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并严格遵守设备的操作规范。 | ****委托******公司于2025年10月16日~10月17日对厂界噪声进行验收监测。本项目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实验设备及配套环保设施均根据要求全部运行,验收工况为95%,符合验收规范要求。 根据**皓元****公司、****、******公司三方签署的互谅协议,“三方均同意:不在彼此相邻的厂界设置环境噪声监测点。”本项目所在15号楼北侧为16号楼******公司,西侧为**皓元****公司,因此,本次仅在15号楼东侧和南侧进行了验收监测。根据验收监测结果,企业厂界东侧和南侧昼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本项目对周边噪声环境影响很小。 |
| 1 | 应落实防渗措施并加强维护管理,避免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 | 本项目主要的潜在土壤、****实验室、溶剂仓库、化学品仓库、危化品仓库、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均依托现有项目。各个区域地面铺设强度等级为C25、抗渗等级为P6、厚度为100mm的抗渗混凝土,相当于防渗层1.5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为10-7cm/s),符合一般污染防治区的防治要求,****实验室、溶剂仓库、化学品仓库、危化品仓库、危废暂存间所在区域地面拟铺设强度等级不小于C25、抗渗等级不小于P6、厚度不小于100mm的抗渗混凝土,相当于防渗层1.5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符合一般污染防治区的防治要求,其中危废暂存间所在区域地面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同时配制有托盘防止泄漏事件的发生。 本项目的实验废水通过TW001和TW002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污水处理站配套水池均为防渗池体,材质为钢结构,符合重点污染防治区的防治要求。 |
| 1 | 固体废物应按《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有关规定分类收集并妥善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贮存过程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要求。 |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分为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与生活垃圾。其中危险废物为实验废液、清洗废液、****实验室废物、沾染有害物质的废包装物、废活性炭等,委托******公司、******公司处置;一般工业固废为一般包装材料及耗材、污泥,由**奕天****公司合法合规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处置率100%。 企业于15号楼地下室内设置了两间危废贮存间,建筑面积均为23m2,分别用于存放固态危废及液态危废,设计危废储存能力为42t,各类危废分类贮存。液态危废采用危废桶装,固态危废采用密封袋包装。危险废物暂存场所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7-2023)的要求,并已按照GB15562张贴规范的警示标志。本项目于地下室设有一般固废暂存区,面积为5m2,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满足相应的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贮存场所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GB1556.2-1995)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
| 1 | 应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范制度,修编应急预案并备案。应严格落实环境管理、环境监测等各项措施要求,认真做好环保设施运行效果记录和日常监测,确保环保设施长期稳定运行、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治理。 | 企业已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范制度,企业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号:310115-2025-308-L。落实环境监测等各项要求;加强环保设施日常管理,确保排放的污染物长期、连续稳定达标排放。 |
| 实验区:****实验室。其中于地下1层新增1间合成室,建筑面积98m2;1层及2层布局进行调整。其中1层设3间实验室(含操作间及理化检测室,232m2);2层设3间合成室(316m2)、1间冻干间(12m2);其余楼层保持不变。 仓库:依托现有仓库。其中地下1层、1层及2层仓库布局进行调整,3~5层保持不变。 废水处理:依托现有TW001污水处理站,同时新增1****处理站TW002,与TW001并联运行。实验废水(包括后道清洗废水、低温冷却循环装置间接冷却排水)经TW001和TW002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生活污水依托厂房现有****园区污水管网排放。 废气:①本项目1层~5层新增38台通风柜及6****实验室废气进行收集后通过管道排至现有17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TA001、TA003、TA005~TA007、TA010~TA013、TA015~TA018、TA020~TA023)后经现有2根DA001和DA002排气筒25m高排放;地下1层新增4****实验室废气进行收集后通过管道排至现有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TA025)后经现有1根DA002排气筒25m高排放; ②1层溶剂仓库废气接入1层东侧实验区废气管道,经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置(TA001)处理后,于DA002排气筒25m高排放;危化品仓库废气计入化学品仓库废气中,经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TA024)处理后,于DA001排气筒25m高排放; ③****处理站废气采取收集处理措施,****处理站废气经密闭收集后均通过现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TA025)后于DA002排气筒排放。 其余区域废气收集处理措施均依托现有。 固废:本项目危废依托15号楼地下室内现有两间危废贮存间,建筑面积均为23m2,分别用于存放固态危废及液态危废。一般固废依托地下室现有一般固废暂存区,面积为5m2。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实验区:****实验室。其中于地下1层新增1间合成室,建筑面积98m2;1层及2层布局进行调整。其中1层设3间实验室(含操作间及理化检测室,232m2);2层设3间合成室(316m2)、1间冻干间(12m2);其余楼层保持不变。 仓库:依托现有仓库。其中地下1层、1层及2层仓库布局进行调整,3~5层保持不变。 废水处理:依托现有TW001污水处理站,同时新增1****处理站TW002,与TW001并联运行。实验废水(包括后道清洗废水、低温冷却循环装置间接冷却排水)经TW001和TW002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生活污水依托厂房现有****园区污水管网排放。 废气:①本项目1层~5层新增38台通风柜及6****实验室废气进行收集后通过管道排至现有17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TA001、TA003、TA005~TA007、TA010~TA013、TA015~TA018、TA020~TA023)后经现有2根DA001和DA002排气筒25m高排放;地下1层新增4****实验室废气进行收集后通过管道排至现有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TA025)后经现有1根DA002排气筒25m高排放; ②1层溶剂仓库废气接入1层东侧实验区废气管道,经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置(TA001)处理后,于DA002排气筒25m高排放;危化品仓库废气计入化学品仓库废气中,经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TA024)处理后,于DA001排气筒25m高排放; ③****处理站废气采取收集处理措施,****处理站废气经密闭收集后均通过现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TA025)后于DA002排气筒排放。 其余区域废气收集处理措施均依托现有。 固废:本项目危废依托15号楼地下室内现有两间危废贮存间,建筑面积均为23m2,分别用于存放固态危废及液态危废。一般固废依托地下室现有一般固废暂存区,面积为5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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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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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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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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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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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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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