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中医院病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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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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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名称:****病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东路325号10楼(实际楼层9层)

中标价:0.075元/页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0.075元/页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88.0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病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服务时间:一年。按照财政部《关于推****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37 号)要求,采购需求具有相对固定性、延续性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服务项目,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签订不超****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标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吴明根(组长)、胡永美、朱静(采购人代表)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供应商如有异议,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必须是报价供应商提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被授权人,且亲自递交,否则不予受理。供应商在递交异议函纸质版的同时,必须将与纸质版异议函一致的电子版(为word或wps,可编辑模式)发至****@qq.com邮箱。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县健康路98号

联系方式:138****88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路观澜瑞公馆21楼

联系方式:156****17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老师(采购人代表)、简工(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138****8811(采购人代表)、156****1702(采购代理机构)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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