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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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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批准,****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大洋街道一幅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号 |
土地位置 |
出让面 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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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
容积率 |
绿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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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大洋街道开发大道东侧、大洋中**侧 |
84240 |
商务金融用地、商业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
≤40% |
>1.0且≤2.35 |
≥25% |
商务金融用地、商业用地40年、二类城镇住宅用地70年 |
61800万元(其中住宅用地起始价为34666万元、商服用地起始价为27134万元) |
123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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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及建设条件须知:详见临自规条〔2025〕269号文件、《**市开发大道东侧、大洋中**侧地块建设监管及定向购置协议》、地块拍卖出让须知和出让文件。 2.地块成交后按同等溢价率计算住宅用地、商服用地的成交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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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法人、其他组织可申请参加(在**市范围内有闲置土地行为或目前尚有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竞买的竞买各方均应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若以联合申请竞买的,网上报名过程中,需各自申请办理或持有有效的数字证书(CA认证),确认主竞买人且应在网上认真填写联合各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出资比例、成立时间等内容。
三、本次采用网上拍卖方式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竞得入选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市开发大道东侧、大洋中**侧地块建设监管及定向购置协议》,****规划局及公证处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关手续。
竞得入选人须5个工作日内,到****利用科接受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即视为成交,须当场与出让人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在**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竞买申请人需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具体办理流程详见交易平台提供的操作手册、操作指南。联合申请竞买的,联合竞买各方均须办理数字证书。数字证书有效期为一年。已持有数字证书的竞买申请人,无需重新办理;如数字证书过期的,需办理延期手续。
申请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网址:https://www.****.com/portalBrowse/certificate-guide。
五、出让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2026年1月20日至2026年2月9日
(二)报名时间:2026年1月30日9:00时至2026年2月9日15:00时(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9日15:00时)标书代写
(三)拍卖时间:2026年2月10日9:00时。
竞买****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为准,其余均以**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服务器时间为准。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拍卖出让文件。有关拍卖出让文件资料,竞买人可以登录**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com),浏览或下载网上拍卖出让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网上竞买。
六、未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2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付利息。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成交后按成交价款的20%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其余转为出让金;竞买保证金不足成交价款20%的,竞买保证金全部转为定金。
竞得人须于2026年3月12日前到税务部门缴纳出让金余额总额50%(含定金),余额部分在2027年2月10日前全部付清(不计息)
七、购地资金要求。竞买人的购地资金(含竞买保证金、出让价款)来源应符合我国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企业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购地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公告同时在****网站(www.****.cn)上公布。
(二)咨询电话:
1.实地踏勘联系人:詹先生(电话:0576-****1877)
规划联系人:林女士(电话:0576-****1879)
2.****利用科:0576-****2056、0576-****2057、0576-****2058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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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