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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府〔2026〕1号
根据《****政府****门市**区2024年度第四十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5〕211号)(详见附件1),****政府批准,****门市****政府属下的国有农用地0.8565公顷(园地0.5121公顷、林地0.1772公顷、其他农用地0.1672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安排作为**区城镇建设用地。现按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26年1月21日至2026年2月3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市**区2024年度第四十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三、地块位置:**市**区古井镇(具体位置见附件2)。
四、地块单位、面积、地类:江****人民政府,面积0.8565公顷(折合12.8475亩,其中园地0.5121公顷、林地0.1772公顷、其他农用地0.1672公顷)。
特此公告。
附件:1.****政府****门市**区2024年度第四十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2.公告示意图
实施单位:******局 发布单位:****
日期:2026年1月2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