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厂)地块(以下简称“正泰南厂地块”)。正泰南厂地块位于**省**市**生命健康产业园(原**化工园)江风路1号,项目地块南侧为荒地,北侧为****公司和******公司,东侧为****公司,西侧为江风河。地块中心坐标经纬度为东经121°29'17.188",北纬31°48'31.834",地块占地面积48770m2。
调查地块2009年以前为未开发闲置用地,2009年地块内开始建设并投产,2020年正泰南厂停产并闲置,目前地块内部分建筑尚未拆除,主要生产设备已经拆除。根据《**生命健康产业园(0020单元)详细规划》,本地块后期规划为工业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规定的第二类用地。
原****(南厂)地块不属于高风险遗留地块,属于长江1km退役化工地块。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生产经营用地的用途变更或者在其土地使用权收回、转让前,应当由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2年5月,**生****办公室委托****针对原****(南厂)地块开展初步调查工作。根据初步调查结论:调查地块内土壤污染物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中氨氮、耗氧量、氟化物、氯化物、硫酸盐指标检出浓度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IV类水质标准。
2025年8月,****设计研究院****公司对地块开展了土壤污染详细调查工作。调查工作采用分区布点+专业判断布点法,共在地块内布设了35个土壤采样点(钻探深度6.0m),23个地下水采样点(建井深度为6.0m);地块周边空地布设了4个土壤对照点位和4个地下水对照点位。土壤样品检测项目包括①GB36600表1中45项基本项目,②GB36600表2中4项挥发性有机物和10项半挥发性有机物,③地块及周边企业的特征污染物;地下水样品检测项目包括①土壤样品的检测项目,②GB/T14848表1中“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和“毒理学指标”(35项),③地块及周边企业的特征污染物。
(1)土壤调查结论
正泰南厂地块土壤检出了pH值和11项污染物,包括7项金属(砷、镉、铜、铅、汞、镍、铝)、氨氮、总磷、氟化物、8项有机物(苯、甲苯、氯苯、乙苯、间,对-二甲苯、邻-二甲苯、苯乙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和石油烃 (C10-C40),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和选用标准。
(2)地下水调查结论
地块内地下水总体为V类水,11项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色度、臭、浊度、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铁、锰、挥发酚、耗氧量、氨氮、硫化物)和3项毒理学指标(氟化物、碘化物、砷)超过了《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IV类标准限值。检测因子超标深度均为5.5m,主要涉及潜水含水层。
综上所述,原****(南厂)属于污染地块,须开展下一阶段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风险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