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2FSCG25D03T0158 FS340********333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出生医学证明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1月07日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因原第一成交候选人**市****公司放弃成交资格,采购人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第二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
更正日期:2026-01-21
1、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新站区**路1428号熙云府9幢803
成交金额:45%(费率)
2、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出生医学证明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项目 服务范围:全县医疗卫生单位1996-2017年《出生医学证明》档案进行整理、托裱、编目、扫描、图像处理、著录、装订还原、整理上架、数据挂接、数据备份、移交进馆等。 服务要求: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月内完成。 服务标准: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
3、评审专家名单:张步忠、袁传生、张旸
4、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谈判文件规定收取,人民币4500.00元。
5、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6、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访问**市公共**交易服务网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书面形式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市**县高河镇育儿路143号,联系电话:0556-****801。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330。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名 称:****
地 址:**市**县高河镇独秀大道151号
联系方式:0556-****620
名 称:****
地 址:**市**县高河镇育儿路143号
联系方式:0556-****801
项目联系人:琚科长
电 话:0556-****620
1.中小企业声明函
2.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3.关于征集违规插手、干预公共**交易活动问题线索的公告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