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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2500MAB03H1A8A | 建设单位法人:刘光辉 |
| 旦增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自治区**地区**县 |
| **自治区**地区**县狮泉河镇文化路23号 |
| **县**110****电站改造工程 (二期)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 建设地点: | **自治区**地区**县,**自治区**地区**县 **县和**县 |
| 经度:79.73046,79.73183 纬度: 33.3783,33.39478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6-20 |
| 审环阿〔2023〕2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3290 |
| 88.2 | 运营单位名称:**** |
| ****2500MAB03H1A8A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中环****公司 |
| 911********407978C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91MA6T173J37 | 竣工时间:2024-11-3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6-2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7-2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0625eM8As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建加木-**110千伏线路 125km,其中单回路架空线路118km,双回路架空线路7km。**铁塔 320基,其中单回路直线塔222基,单回路耐张塔79基,双回路耐张塔4基,双回路直线塔13基,换位塔2基。 | 实际建设情况:**加木-**110千伏线路 124.685km,其中单回路架空线路119.172km,双回路架空线路5.513km。**铁塔 305基,其中单回路直线塔209基,单回路耐张塔77基,双回路耐张塔6基,双回路直线塔11基,换位塔2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架空线路 | 实际建设情况:架空线路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应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尽量减少土石方挖填,不得随意倾倒弃土弃渣,宜采取就地回填、综合利用等方式处置;临时堆土采取密目网遮盖,防止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立即进行迹地清理,并对临时占地区进行生态恢复。 2、强化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水经沉淀池澄清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3、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输土石方、粉状材料和废弃物时,应实行封闭运输;施工临时堆土、堆料应覆盖防尘网,场内道路、施工区域定期洒水降尘。 4、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严禁夜间施工,选用低噪音施工设备;施工车辆通过居民区时应减速慢行、严禁鸣笛。 5、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及时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安全处置,建****政府规定的位置堆存。 | 实际建设情况:1、开工前使用彩条旗限界,尽量减少了土石方挖填,未随意倾倒弃土弃渣,采取了就地回填和综合利用相结合等方式;临时堆土采取了密目网遮盖,防止水土流失。根据现场调查,施工结束后对施工迹地进行了清理及撒播草籽等生态恢复措施。 2、施工期产生的废水经过设置的沉淀池澄清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 3、对运散装物料的施工车辆进行封闭或苫盖;施工临时堆土、堆料均已苫盖密目网,施工场内道路及区域定期洒水降尘。 4、施工项目部对施工进度和时间统筹安排,夜间未开展施工作业,选用符合国家要求和标准的低噪音施工设备机械;本工程输电线路沿线无居民区分布。 5、施工期施工人员就近租住民房,生活垃圾依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建筑废料****政府规定的位置堆存。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严格落实环境管理制度。建设单位应建立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制订环境保护制度文件,设置专职环保人员负责工程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并建立完善的环境保护档案。 | 实际建设情况:****公司建立了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制订有环境保护制度文件,设置专职环保人员负责工程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同时建立了环境保护档案。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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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夜间未开展施工作业,选用符合国家要求和标准的低噪音施工设备机械。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 已落实 | 对线路沿线敏感点进行了声环境质量监测 |
| 1 | 1、为避免施工垃圾及生活垃圾对环境造成影响,在工程施工前作好施工机构及施工人员的环保培训。明确要求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收集堆放,及时清运或定期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安全处置,使工程建设产生的垃圾得到安全处置。 2、施工时基础开挖多余的土石方不允许就地倾倒,应采取回填、异地回填、弃渣场处置等方式妥善处置。 | 1、施工单位对施工人员开展了环保培训和教育。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分别收集堆放并及时清运处置。 2、基础开挖多余土石方集中堆放,施工结束后回填。 |
| 1 | 1、对植被影响的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 (1)合理组织施工,尽量少占用临时施工用地和缩短占用时间。施工道路考虑尽可能利用已有道路。合理规划、设计施工便道,并要求各种机械和车辆固定行车路线。不能随意下道行驶或另开辟便道,以保证周围植被不受破坏。 (2)在线路施工时选用先进的施工手段,按设计要求施工,减少植被破坏面积;减少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的产生,及时清除多余的土方、石料以及生活垃圾,以减轻对植被的占压、干扰和破坏;剥离表土、草皮集中堆放在塔位水平方向前后侧,堆放地底层铺设彩条布,并对剥离的表土采取编织袋装土拦挡、苫布苫盖措施,对剥离的草皮进行集中养护。待基础施工完成后,可将表土和草皮移植回塔基周围或临时用地,尽快恢复植被。 (3)对集中林木尽量避让,不能避让的按跨越设计,并采用张力放线方式以减少树木砍伐。当线路通过林区时,以不砍伐运行通道为原则。对自然生长高度不是很高的树种,则增加塔的高度予以跨越而不砍伐。 (4)对各种施工用地,不论是临时用地,还是永久用地,要尽可能地选择荒草地,以减少对灌木林的砍伐和压占灌草丛。施工结束后,对施工临时占地损坏的植被进行恢复,根据当地的土壤及气候条件,选择当地的乡土植物进行植被恢复,避免外来物种入侵造成危害,同时加强对其维护,使植被尽快形成植物群落,促进自然演替。 2、对动物**影响的生态保护措施 (1)开展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禁止对施工区附近野生动物的捕杀。 (2)施工期间,尽量少放炮,避免放炮活动对工程区域及周边的野生动物造成惊扰。 (3)在修建施工道路时,凡经过溪流的地段一定要顺溪流设置小型桥梁和涵洞,以确保爬行动物的通道畅通。 (4)对因施工期间破坏的各种植被和生境类型,应该尽量通过实施生态恢复措施使其逐步得到恢复,使野生动物失去的栖息地最大程度的得以恢复。 (5)对在施工中遇到的幼兽、鸟蛋等,积极联系林业部门工作人员或采取其他妥善的处置措施。 (6)合理控制施工范围,控制施工噪声,减轻对野生动物的不良影响。 (7)基坑施工阶段,在有野生动物经过的地方,每天施工完毕时应采用隔离措施(如施工区围栏),防止野生动物误闯。 3、景观保护措施 (1)施工时间最好安排在旅游淡季,并且要保持车辆的外观整洁,运输时要用防风、遮雨蓬遮盖。 (2)施工工地要搭建临时围栏,并因地制宜加以美化,与周边景观相协调。 (3)施工期间尽量施工人员将施工车辆、施工材料随意停放或堆放于观景台附近,减小对景观的影响。 (4)对线路沿线各塔基位置周边,及时补植植被,以达到与周边自然环境的协调、和谐为基本原则,以减小或消除对自然生态景观的视觉污染为依据,最终恢复程度需达到或接近原有自然生态景观。积极营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景观,最大限度降低人工建设对自然环境的影响。 (5)线路铁塔塔基布设时,已考虑尽量靠近现有公路,减少输电线路对自然生态景观的分割影响,保护线路沿线独特的自然生态景观。 4、对生态敏感区的生态保护措施 (1)避免在雨季施工,安排专门人员负责项目区施工的监督和管理工作,设置远离生态敏感区的告示牌、警告牌等。 (2)在保护区附近塔基基础开挖时,注意土石方的堆放,并对开挖的土石方采取拦挡和覆盖措施,减少裸露地表面积,避免雨水冲刷产生的泥水漫流而影响到红线区内水体的水质。 (3)施工场地尽量远离保护区;线路施工不产生施工废水,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施工场地附近的村庄已有的化粪池等处理设施进行处理,不得排入生态敏感区内及附近水域。 (4)临时占地破坏自然植被容易引起水土流失量增加,所以在保护区内禁止设置牵张场和材料临时堆放场。 (5)加强施工管理,禁止施工人员向保护区内倾倒固体废物,禁止施工人员进入保护区。 (6)加强施工人员对野生动物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教育,加强对项目区内的生态保护,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严禁猎杀任何兽类,严禁打鸟、捕鸟和破坏鸟类的生境,严禁捕蛇、捉蛙和破坏两栖爬行动物的生境。 (7)不在施工现场拌和混凝土,施工现场定时洒水抑制扬尘。 (8)不在保护区附近设置弃渣场,不得向保护区内弃渣,塔基施工结束后将开挖的土方及表层土分层回填,除塔基四脚外,立即进行植被恢复。 | 1、对植被影响的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 (1)尽量少占用临时施工用地和缩短占用时间;施工道路已尽量利用现有道路;施工运输车辆按照规定路线行驶。 (2)输电线路架设采取了张力放线,减少了植被的破坏;根据现场调查,施工结束后塔基处均已清除多余的土方、石料以及生活垃圾,土方石料回填;对临时堆土、草皮等集中堆放苫盖,施工结束后及时覆土撒播草籽进行了生态恢复。 (3)在设计阶段已对林木集中区域进行了避让,无法避让的采取跨越设计。施工中采用张力防线的方式减少了树木的砍伐。当线路通过林区时对自然生长高度不是很高的树种采取了增加塔的高度至4m跨越而不砍伐。 (4)施工临时用地已尽量选择了荒草地,减少了林木砍伐和破坏。根据施工单位提供资料和现场调查,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了清理平整和撒播草籽的恢复措施。选择了当地乡土植物进行植被恢复,根据现场调查,生态恢复效果暂未显现。 2、对动物**影响的生态保护措施 (1)施工单位对施工人员开展了生态保护和野生动物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并在施工现场配备了环境保护和保护野生动物的标识标牌,施工期未发生捕杀野生动物的行为。 (2)施工期间在保护区附近施工减少了放炮,避免了对保护区及周边野生动物的影响。 (3)新修建经过地表河流的施工道路设置有桥梁或涵洞,减少了对爬行动物的阻隔。 (4)根据现场调查,输电线路一档跨越********自然保护区实验区的塔基均清理平整和生态恢复。 (5)施工期间未发生遇到幼兽和鸟蛋等情况。 (6)(7)施工开始前施工场地范围采取了彩条旗围护和临时围挡等措施,控制了施工噪声对周围野生动物的影响。 3、景观保护措施 (1)输电线路施工从2023年7月31日开始,至2024年11月30日结束,最大限度的避开了旅游旺季。施工车辆及时清洗,运送散装物料时加盖了防风、遮雨蓬。 (2)施工工地搭建了临时围栏和彩条旗。 (3)施工期间未将施工车辆和施工材料停放或堆放在观景台附近。 (4)输电线路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沿线临时占地和塔基占地进行了覆土绿化,现场调查目前效果尚未全部显现。 (5)输电线路铁塔塔基已尽量布设靠近现有公路,以保护线路沿线独特的自然生态景观。 4、对生态敏感区的生态保护措施 (1)避开了雨季施工,项目部安排有专人负责项目区施工的监督和管理,施工区域设置有远离生态敏感区的告示牌、警告牌等。 (2)土石方集中堆放并采取了拦挡和苫盖措施。 (3)施工场地未设置在保护区范围内;产生的生活污水均依托附近村庄的化粪池进行处理,未排入保护区内及地表水域。 (4)未在保护区范围内设置牵张场和材料临时堆放场。 (5)施工期间未发生施工人员向保护区内倾倒固体废物的情况,施工人员在施工范围内活动。 (6)施工单位对施工人员进行了野生动物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教育、培训;未发生猎杀兽类,打鸟、捕鸟和破坏鸟类的生境,捕蛇、捉蛙和破坏两栖爬行动物的行为。 (7)未在施工现场拌和混凝土,施工现场定时洒水抑尘。 (8)未在保护区附近设置弃渣场,也未向保护区内弃渣,塔基施工结束后回填了开挖土方和表土,并及时开展了植被恢复。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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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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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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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应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尽量减少土石方挖填,不得随意倾倒弃土弃渣,宜采取就地回填、综合利用等方式处置;临时堆土采取密目网遮盖,防止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立即进行迹地清理,并对临时占地区进行生态恢复。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开工前使用彩条旗限界,尽量减少了土石方挖填,未随意倾倒弃土弃渣,采取了就地回填和综合利用相结合等方式;临时堆土采取了密目网遮盖,防止水土流失。根据现场调查,施工结束后对施工迹地进行了清理及撒播草籽等生态恢复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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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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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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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