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湖环湖体育文化旅游开发项目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1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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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中心湖环湖体育文化旅游开发项目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项目****管理委员****发展局以2510-330652-04-01-955334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招标控制价编制)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新区,****中心湖以南,****中心西北侧。

2.2、建设规模:计划整体打造占地约2500亩**新区体育文化公园,建设成为高质量滨水户外运动目的地。一期进行思孝道、中心湖公园改造提升。对中心湖公园约50亩场地进行景观改造提升,适应音乐节、大型户外活动求。二期对周边道路、综合管网提升。提高跨城游客交通通达性,改善消费体验;**汽车自驾运动营地、低空飞行营地、船艇码头等项目:三期对**、**设施提升,创建4A级体育文化旅游景区。

2.3招标项目**费:**费暂定约50000万元(最终根据项目调整增加或减少)。

2.4工程类别:招标代理(招标控制价编制)。

2.5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监理、标底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如需)及与本工程相关全部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参考标底)编制及施工阶段变更、工程量调整核算等造价咨询服务。

2.6招标基准价:约68.562万元。(招标代理费30.33万元,标底编制费38.232万元)

2.7咨询服务期:/。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9服务质量:优质服务。

3.服务费报价及结算标准:

3.1服务费计费基数:招标代理服务费以各标段施工中标价累计金额为基准计算为准,造价咨询服务费以审定后标底价累计金额为基准计算为准(均不含预备费、暂列金额和暂估价)。列入暂估价的工程、设备、材料部分另行招标的,不再另行列入招标代理服务费和造价咨询服务费的计费基数。监理、标底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等(如需进场招标)招标代理费用不再单独另行计取,设备及大宗材料等采购及与本工程相关全部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费用不再单独另行计取。若项目招标失败,需要重新招标的,不再追加中介服务费。

3.2服务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费、招标控制价编制费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09]84号)收费标准为基数,招标代理费按收费费率*60%、咨询服务费按收费费率*40%的标准,分别作为投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在基准价的-10%~0%(含上限、下限)有效范围内浮动。

3.3服务费包括招标代理以及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参考标底)编制及招标过程中的专家费、公证费等支出费用,不包括审标费、交易服务费。

3.4本次招标所产生的专家费、代理费和评标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餐费)由中标单位支付,各投标单位在报价时综合考虑。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企业资质要求: / 。

4.2企业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代理合同和造价合同分开签订的,以后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完成过施工中标价30000万元(含)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项目(金额以施工中标通知书为准,同一项目不同标段的工程以各标段施工中标价累计金额为准)。

注: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施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合同内容包括招标代理和造价咨询)。如上述资料未体现业绩特征的,需提供建设单位(代建人)开具的证明材料(需加盖提供单位公章)。注:①“公共建筑”定义以《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中的定义为准,公共建筑包括办公建筑(如写字楼、政府办公楼等),****商场、超市、金融建筑等),****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如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等)以及交通运输建筑(如机场、车站等)。

4.3项目负责人要求:

4.3.1造价咨询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专业:土木建筑工程)(2018年7月20日发布“建人[2018]67号”文件之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与一级等同,下同),电子注册证书应符合《****办公厅关于启用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厅函〔2025〕13号)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电子注册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为保障专业技术人员合法权益,专业技术人员应关注电子注册证书使用有效期,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电子注册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且必须为竞标人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5年9月至2025年11月的竞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竞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公司社保,也予以认可,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5年9月至2025年11****中心出具的社保****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若缴纳社保****公司,****公司的营业执照。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具有近2年及以上的招标代理工作经验。

以上两位项目负责人均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

造价咨询项目负责人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5年9月至2025年11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公司****公司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也予以认可,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5年9月至2025年11****中心出具的社保****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

代理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单位工作经历证明(格式自拟)及2023年12月至2025年11月的社保机构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证明,****公司****公司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也予以认可,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及2023年12月至2025年11****中心出具的社保****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

4.4其他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企业在近二年内(2023年12月至2025年11月)无不良行为记录(指针对企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3)其他条件:/

4.5是否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接受

4.6是否允许分包、转包: 否

5.获取招标文件

5.1 时间:2026 年1月22日至 2026 年1月26日,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 ,下午 12:00至 23:59(**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

5.2 地点(网址):**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https://ygcg.****.com。

5.3 方式:投标人登陆**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https://ygcg.****.com ,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在**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主页“供应商入口 ”登录后,点击【网上报名】-【项目报名】,找到对应项目,点击报名。完成后在【已报名项目】-【报名详细】中获取招标文件)。

5.4 售价(元):0

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供应商的 IP 地址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6.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网址)标书代写

6.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 年2月2日 09:30(**时间)标书代写

6.3 投标地点(网址):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交易,投标人须通过**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提交到**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https://ygcg.****.com)。

6.4 开标时间:2026 年2月2日 09:30(**时间)

6.5 开标地点(网址):**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gcg.****.com )

7.其他有关内容

7.1投标保证金:10000元整。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6年1月30日15:00。报名成功后,投标人通过登录**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本项目中获取相应的虚拟子账号,并将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户名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一次性缴入该虚拟子账号。

7.2评标入围方法:全部入围。

7.3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设技术标)。

7.4 中标方式:最高分中标。

8.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性

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 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gcg.****.com)上发布。

10.其他补充事宜

10.1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在**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监督单位(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资料下载 ”专区下载。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3日内作出答复。

10.2 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0575-****3066/153****8176/137****3681。

10.3 系统使用费: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https://ygcg.****.com/detail?articleId=347),本项目成交系统使用费为成交(中标)价的2.5‰。中标供应商在系统使用费订单生成后五日内未完成支付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10.4 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省**市**新区南滨东路98号 地 址: **市迪荡新**宇阳光商务大厦1303室

联系人: 沈工 联 系 人: 屠家明

电 话: 0575-****1742 电 话: 135****1353

监督单位(部门):****集团有限公司公共****小组

联系人:马工; 联系电话:0575-****1220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 1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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