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持有的****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公开处置,截至2025年12月21日,本户不良债权本金余额为13,410,743.29 元,欠息12,754,353.04元,债权合计26,165,096.33 元。****法院生效判决为准),担保措施为抵押及保证担保。该户债权已取生效法律文书,目前为终本执行状态。
债权基本情况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成立于2010年09月03日,属自****公司,经营范围为汽车、摩托车、五金交电、建筑建材、家用电器、日用百货、珠宝批发零售;商务咨询服务;农副产品收购、销售;农作物种植、收购及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公司,注册资本1425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江虎,公司注册地址为****广场3幢301室。工商登记:存续。
(二)债权担保情况
1、抵押
****商贸****公司名下,坐落于**区林园路11号的面积为15212.24平方米的土地[土地证号:临国用(2013)第0157号]。周仟钰名下位于**区旗山路与**路交叉口北侧锦绣**二期B11幢1层商铺102室的房产[房权证号:**市房权证临字第015406号],面积为74.21平方米。以上土地、房屋为本债权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担保金额1500万元。
2、保证
****商贸****公司、自然人江虎、李娟、李桂华承担最高额连带保证责任,担保金额1349万元。
(三)诉讼执行情况
该债权已进入强制执行,具体情况请投资者登录中国长城****公司对外网站查询(http:/www.****.com)或与我司有关部门接洽查询。
处置方式
公开竞价转让。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下列人员或机构不得受让该项资产:
(一)国家公务员、****公司工作人员;
(二)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
(三)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
(四)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
(五)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
(六)****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交易条件
一次性付款。
公告有效期限
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有效。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扰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邵先生、李女士
联系电话:0871-****8395、0871-****8551
通讯地址:**市**区人民西路273****广场B2幢25层及26层
联系地址:**省**市**区人民西路273****广场B2幢25层-26层。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方女士
联系电话:0871-****57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