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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部发〔2021〕65号)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对下列1个工程建设项目申请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情况予以公示。
一、 公示项目名称
****园区给水厂及配****净水厂及配水管网部分)第一标段,地址:****开发区****段 ,建设单位:**** ,施工总承包单位:****。
二、 公示时间
自2026年1月21日起至2026年2月19日止(公示期为30日)。
三、 公示内容
本期公示的项目已完工,目前未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为加强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工作的社会监督,公示期内如发现公示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劳务(专业)分包单位等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请通过来电、来访等方式,向****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相应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据、证明和相关联系方式等。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四、 联系方式
地址:**市**县三姓****社会保障局306室法制监察股。
电话:0451-****7228。
公示期满后,如无相关举报投诉的,将按规定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