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20日-2026年1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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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太行西街406****中心二楼D10窗口
项目名称:****年产12000万km钨丝线改建项目
建设地点:**市**县集店镇北皇村西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清泽****公司
一、建设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市**县集店镇北皇村西,拟在现有厂区进行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洗白生产线、电镀生产线、镀液处理装置、退镀生产线及其他配套工程,拆除现有金刚石生产线、微粉生产线等,建成后年产12000万km钨丝线,现有年产6000万km金刚石线项目不再生产。项目总投资5001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60万元,占投资的3.12%。
2025年7月24日,****管理委员会对该项目予以备案,项目代码为****。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认真做好施工期污染防治工作。槽体拆除前,通过密闭抽吸、擦拭等方式清理电镀槽体中残留的废电镀液,减少挥发。施工期间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降低噪声影响。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现有污水站进行处理。电镀槽体内部残留的废电镀液、废油、被污染的槽体碎片等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其他材料可回收利用的进行利用,不可回收的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中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洗白工序、电镀前处理碱洗过程产生的碱性废气,电镀、退镀、镀液处理、钨回收过程产生的酸性废气。在各工序上方均设置密封收集罩,通过酸雾中和塔进行处理,经配套15m排气筒(DA001-DA008)外排。确保废气中硫酸雾、氯化氢浓度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相关限值要求。
(三)加强水环境保护工作。对****处理站进行改造,用于处理洗白废水、洗白清洗废水、电镀综合废水、电镀含镍废水、电镀铜锌废水、退镀废水、镀液处理废水、喷淋塔废水、车间冲洗废水等生产废水,处理工艺为“加药+混凝沉淀+PH回调+水解酸化+接触氧化+MBR+反渗透”处理工艺,处理能力220m3/d,处理后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中工艺与产品用水后回用于纯水制备。纯水制备浓水依托现有1套浓盐水处理系统处理进行处理,处理能力为200m3/d,处理工艺为“二级反渗透+MVR”,处理后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中工艺与产品用水后回用于纯水制备。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放口总镍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生产废水均不得外排。生活污****经济开发区****处理厂进行处理。
(四)认真做好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保护措施。从源头控制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防止污染物产生跑、冒、滴、漏现象;采取分区防渗措施,1#厂房、2#厂房、污水处理站、废水收集池及收集管道、初期雨水池、事故水池、危化品库、危废贮存库等进行重点防渗,4#库房进行一般防渗,办公生活区和厂内道路进行简单防渗,防止对地下水及土壤的垂直入渗影响。落实地下水和土壤环境质量跟踪监测计划,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针对不同的噪声源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加装隔声罩和消声器等降噪措施。确保项目北、东和西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值,南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值。
(六)认真做好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作。废包装材料、纯水制备产生的废RO膜、废滤芯、废钨丝线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进行综合利用,并在厂内设置足够容积的暂存设施。含酸废瓶、试剂瓶、含镍残渣、镍泥、污水处理站结晶盐、废矿物油、废油桶、镀液处理过程废滤芯、滤纸、拉拔泥、污水处理站废RO膜、废滤芯、软水制备浓盐水处理系统结晶盐等危险废物应暂存至危废贮存库,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置,不得随处堆放,污染环境。
(七)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相关单位应急预案实施联动,定期组织开展演练。严格落实各项应急管理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事故状态下各项污染物及时得到妥善处置,不对外环境造成污染。
三、公众参与情况
1、建设单位于2025年5月13日在i**网站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了第一次公示。
2、2025年8月19日通过i**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同时在周边的南皇村、北皇村、辛村等村庄张贴了公告,进行10个工作日公示。2025年8月20日和8月21日出版的报纸《**日报》分别对本项目进行了两次报纸公示。
3、2025年9月24日,通过i**网站进行了报批前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在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