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化区水质处理厂排水管道工程(一期)

审批
广东-珠海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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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1-21

项目名称 ****开发区****处理厂排水管道工程(一期)
建设地点 **省**市高栏港经济区石油化工区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290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梁国隆
联系人 王国杰 联系电话 139****8114
项目投资(万元) 7598.66 环保投资(万元) 1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8-12-31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46 城市(镇)管网及管廊建设(不含给水管道;不含光纤;不含1.6兆帕及以下的天然气管道)项中其他。
建设内容及规模 ****泵站1座,包括**400kVA箱变1座及变配电设施改造、改造水泵3台;**DN800~DN1000排水管约8.6km。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其他措施:
施工期扬尘采取设置工地围档、工地洒水压尘,及时进行地面硬化、****管理处理后,扩散排放
废水
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施工期生活污水采取三级化粪池处理措施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放至平沙水质净化厂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施工废水经沉淀池隔油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场地裸地和土方的洒水抑尘,不得外排
固废 环保措施:
施工期建筑垃圾分类集中堆存,加强管理,工程完工后,要及时收集,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集中点。施工期弃土用于其他建设项目,不能利用的运输到专门的弃土处置场所。生活垃圾分类存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理,日产日清。
噪声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施工部门应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和施工场所,高噪声作业区远离声环境敏感区。
承诺:**** 梁国隆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梁国隆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200000027。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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