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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令第682号)《****保护厅关于转发的函》(粤环函〔2017〕945号),参照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等相关要求,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意见、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万洋日升年产15万把吉他建设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县埔寨镇**生态工业区K06-A地块3-7****开发区)
建设内容:本次一期工程建设内容为厂房二至五楼的机加工车间、喷面漆房、喷底漆房、晾干房、传送房、喷色漆房、底漆打磨房、涂料仓库、办公室、成品仓库、一般固废暂存间、废气处理设施以及设置于一楼楼梯间的危废暂存间;厂房一楼仅作为出入库大厅使用,暂未建设环评内的一楼喷面漆房、晾干房、传送房等工程,以上未建设的内容作为二期工程验收内容。
公示时间:2026年1月21日至2月25日(2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及签到表,详见附件。
公众意见投递:公示期间若公众在查阅本项日竣工环保验收报告时,对本项日有疑问或者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盖公章。
联系电话:134****1677
联系人:刘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