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市淮河中游-江淮分水岭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县)
1.2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同意**市淮河中游-江淮分水岭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蚌发改审批(2025)162号
1.4 招标人:****、****规划局
1.5 项目业主:****规划局
1.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组织招标活动。)
1.9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市淮河中游-江淮分水岭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县)
2.2 招标项目编号:****
2.3 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2.5 建设地点:**市**县
2.6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市淮河中游-江淮分水岭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县)。项目共计1857个小班地块,总建设面积约1.54万亩,其中包含:森林抚育280亩,退化林修复14853亩,人工造林227亩,以及消防抗旱蓄水池、标识牌等辅助工程建设。最终建设内容详见作业设计及清单等。
2.7 合同估算价:4085.246499万元(项目总投资:4417.68万元;其中清单预算价:4085.246499万元)
2.8 计划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载明日期开始计算,施工工期不超过600日历天,管护期3年。
2.9 招标范围:**市淮河中游-江淮分水岭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县)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详见作业设计及清单。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项目经理要求:
(1)具备林业工程(林业工程相关专业)或园林绿化(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其他要求: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到岗履职。
注: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须为牵头方人员。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须具有至少1个单项合同投资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林业类项目(含营造林或林地改造或森林生态修复或森林抚育等)或园林绿化项目施工业绩。
注: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方满足。
3.1.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无。
3.1.5 技术负责人要求:须具有林业工程(林业工程相关专业)或园林绿化(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联合体投标的技术负责人须为牵头方人员。
3.1.6 财务要求:无。
3.1.7 信誉要求:无。
3.1.8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如下要求:
(1)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协议中须明确牵头方及各自承担的职责,牵头方须为联合体中承担本项目施工职责的单位。联合体牵头方代表联合体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中承担其义务和法律责任。如联合体中2家单位同时承担施工职责,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尽管委托了联合体牵头方,但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各联合投标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投标单位或参加其他联合投标单位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3.4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预留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2011)300号)规定执行。
(1)投标人是中小微企业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中有中小微企业的,联合体协议书需明确中小企业承担合同金额不低于40%(其中小微企业承担比例不低于60%),且联合体中的中小微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投标人拟将项目分包给中小微企业的,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承诺项目中标后,依据项目特征将项目中的部分工程依法分包给中小微企业(预留中标金额不少于40%金额非主体工程合法分包给中小型企业,并且预留金额中的60%金额非主体工程合法分包给小微型企业),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
注:满足(1)、(2)、(3)任一即可,项目所属行业为:农、林、牧、渔业;标的名称:**市淮河中游-江淮分水岭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县)。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6年1月2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投标人应在“**省公共**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ggzy.****.cn/ahggfwpt-zhutiku)登记注册,通过验证后,登录**市公共**交易电子交易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加投标,则应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在线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0512-****8516。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CA(0552-****835)。**省公共**交易市场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010-****3801。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199****0886。
4.3 招标文件价格: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2月25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开标时间及地点
7.1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2 开标地点:**市公共**交易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
本招标项目采用**市公共**交易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方式开标,具体操作见《**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8.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8.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
8.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市公共**交易电子交易系统提出投诉。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发布:
**公共**交易平台(**省 **市)、****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cn);
****政府网站(https://www.****.cn);
**公共**交易平台(**省)、**省公共**交易监管网(http://ggzy.****.cn);
**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cn)。
10.联系方式
10.1 招标人
招 标 人:****、****规划局
地 址:**县汉兴大道投资大厦3楼、**县汉兴大道投资大厦16楼
邮 编:233700
联系人(暨受理异议的联系人):王锦程
电 话:191****1690
10.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县汉兴大道投资大厦西附楼1楼
邮 编:233700
联系人(暨受理异议的联系人):汪济汉、文质彬
电 话:199****0886、182****5465
10.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0512-****8516。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CA(0552-****835)。**省公共**交易市场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010-****3801。
10.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0512-****8516
10.5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委员会
地 址:**县汉兴大道投资大厦10楼
联系人:张泽天
电 话:0552-****036
11.其他事项说明
11.1 投标人应使用数字证书(主锁或副锁)获取招标文件、加密投标文件,使用数字证书(主锁)对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如未办理数字证书请及时到****交易中心CA证书办理窗口,联系电话:0552-****835。
11.2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避免因网络速度慢或网络拥堵导致系统关闭前无法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获取招标文件,责任自负。
11.3 其他补充事项说明:/。
12.投标保证金账户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办理时间:2026-01-21 10:56:04
办理意见:通过
办理时间:2026-01-21 13:4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