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投海昌海洋探索馆秩序维护及保洁服务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交投海昌海洋探索馆秩序维护及保洁服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竞标。
1.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1.1项目名称:****交投海昌海洋探索馆秩序维护及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1.2采购编号:****
1.3服务地点:**交投海昌海洋探索馆位于**省**市**区东津新区**交投汉江生态城鹿鸣公园正门北侧。
1.4采购内容及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应知应会,日常大厅、剧场、出口、车辆停放秩序维护,按时按设定路线巡更打点,外来人员管控,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安全报警处理,消防设施检查,非机动车管理,地下停车场管理,紧急事项处理,夜间场馆安全值守等;
保洁服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应知应会,各展览区缸体外壁等每日擦拭,公共区域地面每日洗地机清洗,卫生间区域地面、墙面等擦拭,洗手液、厕纸及时补充,直梯、扶梯擦拭、打扫,各区域墙面灯箱、地脚线、长椅侧面、底部定期打扫等,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5最高竞标限价(控制价):含税价63万元。
1.6服务期:1年,承办人计划服务时间为2026年1月14日,计划完成服务时间为2027年1月13日,用工量及开始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1.7其他: /
2.供应商资格要求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采购公告附录。
2.2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满足本条第2.1 款、2.2款规定的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2.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竞标;每个供应商允许中1个标。
2.4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将被否决。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若为联合体竞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交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com)进行注册登记。
3.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1月22日至2026年 1月26日24时止(**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竞标标段下载采购文件。联合体竞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3.3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500元/标段,一经支付不予退还。标书代写
4.响应文件的递交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30日9时30分标书代写
4.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竞标标段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电子标服务
4.3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采购公告在**交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com)、**交投****公司官网(http://www.****.com/)上发布。
6.评审办法本次采购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
7.其他/
8.联系方式采 购 人:****
地 址:**省**市东津新区东津大道辅路**交投临时办公区
联 系 人:宋先生
电 话:0710-****979转8000/133****1367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四新大道28****广场****中心34楼
联 系 人:赵女士、桂先生
联系方式:027-****8356、139****3312
监督部门:**交投****公司纪委
地址:**省**市**区五一路与金源街交叉口北 100 米
联系人:叶女士
联系方式:0710-****166
异议渠道:供应商登录“平台”在“异议管理”菜单以书面形式提出
采购公告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 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
注:1、供应商应提供内容清晰可辨的营业执照或依法取得的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
2.对于发生重组或变更的供应商,应提供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营业执照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 企业业绩要求 |
| 近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向前倒推60个月)内,须至少拥有一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的秩序维护或保洁服务相关业绩。 |
注:1、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合同协议书或其他可证明业绩真实性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内容必须完全反映业绩最低要求的规模、内容或技术指标,否则该条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 企业信誉要求 |
| 供应商应同时具备: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没有被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4、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②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④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⑤被****集团有限公司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 ⑥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有重大质量问题或重**全事故; 注:提供供应商声明(见响应文件格式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