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造树脂砂造型/硅溶胶精密铸造升级技改项目

审批
江苏-泰州-兴化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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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3********6351165陈**
朱小勇******市
**省**市**市戴南镇新宏大路1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铸造树脂砂造型/硅溶胶精密铸造升级技改项目****
2021版本:068-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C3391-C3391-黑色金属铸造
******市 ******市
经度:120.089722 纬度: 32.741667****环境局
2025-06-04
泰环审(**)〔2025〕111号913********6351165001T
2025-09-23500
350****
913********6351165****
913********6351165******公司
****0602MA27NCN01E2025-12-21
2025-10-202025-11-19
2025-12-222026-01-17
http://bqhjkj.com/articleinfo/840.html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根据《**市支持铸造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关于推动全市铸造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兴工信发〔2024〕28号)等文件精神,及《关于推动全市铸造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兴工信发〔2024〕28号)上政策支持原则,进行安全、环保问题整改并重新补办相关环保手续。 ****公司配套产业,于1999年申请批建成立,****公司主要产品设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将其中部分边角****公司内部配套设备部件,现有生产线:一条树脂砂造型铸造生产线,一条水玻璃精密铸造生产线。 公司现有750Kg中频炉两台(一用一备),****公司配套件,现有树脂砂造型和水玻璃精密铸造,****公司制作产品分割后的边角料。本次改建对原有树脂砂造型设备和水玻璃精密铸造生产线进行淘汰,更换为一套更为先进的树脂砂造型设备和一条更为先进硅溶胶精密铸造生产线,对原铸造和衬胶工艺的后续废气进行收集处理,由原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并同时升级部分已有的废气处理设备。又因客户要求,需对部分产品进行喷漆,新增1个移动式喷漆房及其配套环保设施,提高全厂喷漆作业效率。为使作业现场环境清洁、卫生,达标排放;提高生产效率,创造税收,项目整改实施后环保效果显著。本项目建设内容与环评一致
未发生变动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公司现有750Kg中频炉两台(一用一备),****公司配套件,现有树脂砂造型和水玻璃精密铸造,****公司制作产品分割后的边角料。本次改建对原有树脂砂造型设备和水玻璃精密铸造生产线进行淘汰,更换为一套更为先进的树脂砂造型设备和一条更为先进的硅溶胶精密铸造生产线,对原铸造和衬胶工艺的后续废气进行收集处理,由原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并同时升级部分已有的废气处理设备。又因客户要求,需对部分产品进行喷漆,新增1个移动式喷漆房及其配套环保设施,提高全厂喷漆作业效率。为使作业现场环境清洁、卫生,达标排放;提高生产效率,创造税收,项目整改实施后环保效果显著。本项目建设内容与环评一致本项目建设内容与环评一致
未发生变动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邦尼树脂砂造型铸造工艺流程简述 (1)混砂造型:采用宝珠砂造型,使用邦尼树脂+邦尼树脂固化剂自硬砂工艺。将造型用砂与树脂砂及固化剂通过自动化树脂砂混砂机混合后倒入已放好模具及浇冒口的砂箱中捣实,待型砂自硬成型后将模具取出,然后刷钢件专用涂料(皓石粉涂料)和耐火材料(棕刚玉),后自然风干。产生废砂S1-1、造型废气G1-1和噪声N。 (2)模具合箱:将造型好的型腔与型芯相合后合在一起,然后将砂箱连接牢靠后等待浇注。 (3)中频炉熔化:根据产品要求合金牌号、成分要求持配料单称重配料。利用公司制作产品分割后的边角料加入中频炉进行熔化。熔化过程中加入除渣剂脱氧剂以除去钢液中废金属熔渣S1-2、产生熔化废气G1-2。 (4)球化:球墨铸件需熔化后再加入球化剂(稀土镁合金)球化,球化是使铁水在凝固时碳以球状石墨的形式形核和生长,是生产球墨铸铁的重要环节。球化工艺采用的是冲入法,在浇包内球化,在底部加入稀土镁合金球化剂,加入孕育剂孕育铁粒,稀土镁合金在入包后会产生剧烈反应,产生大量的烟尘,实现石墨化,最后使用机械扒渣产生废渣。产生球化G1-3、废渣S1-3。 (5)浇注:砂铸件和球墨铸件待钢液达到所需温度后进行浇注。浇注时高温钢液进入型腔时会产生大量气体,通过涂层及型砂向外排放通过点燃产生有机废气G1-4。 (6)开箱落砂:铸件冷却到规定温度后,开箱落沙,筛出粒度不合格的砂S1-4后回用。此工序产生落砂废气G1-5和噪声N。 (7)切割打磨:脱壳后得到的钢件表面有比较明显的毛边,利用切割机将浇冒口的边角、毛刺、飞边削除,再用砂轮机将该处打磨平整,产生粉尘G1-6、废边角料S1-4和噪声N。 (8)抛丸:采用抛丸机进行抛丸处理,除去金属表面的氧化物等,产生抛丸粉尘G1-7、废抛丸S1-6和噪声N。 (9)热处理:采用天然气工业炉对清理后的铸件进行退火处理,将铸件缓慢加热到一定的温度后,保温一定的时间后以适宜的速度冷却,以提高铸件强度的同时便于加工。 (10)检验入库:经检验合格后入库或直接送加工车间作为配件装配,检验不合格产品S1-6重新熔化生产。 硅溶胶精密铸造 工艺流程简述 (1)熔蜡射蜡:先将中温蜡后放入熔蜡桶中熔化。待完全熔化后,一部分蜡液倒入容器中冷却后制成蜡块,将蜡块制成蜡屑后备用,再将蜡屑与蜡液按比例混合后放入打蜡机,然后将糊状的模料注入模具中待冷却后得到所需的产品蜡型,蜡型待修整后待用。射蜡过程会产生废蜡S2-1、有机废气G2-1、噪声N。 (2)组树:清理后的熔模经检验存放入库或按设计好的工艺将熔模焊接组合成模组后存放入库。该工序产生少量有机废气G2-2、噪声N。 (3)沾浆淋砂:莫来砂、莫来粉加硅溶胶通过混合制浆,撒砂后风干固化制造模壳。沾浆制壳后的蜡模进行干燥,干燥方式为自然风干,干燥的时间视生产条件和产品条件而定。该工序产生沾浆淋砂粉尘G2-3和噪声N。 (4)脱蜡:将制好的壳型放入脱蜡釜中,经过高温高压将蜡型熔化形成壳型,壳型浇道口向下倒放风干,准备焙烧。熔化后的蜡液回收循环使用。脱蜡过程产生蜡液S2-2、粉尘G2-4和噪声N。 (5)焙烧:将脱蜡后的模壳置入高温燃气炉,用天然气加热,焙烧除去模壳中残留的水和中温蜡,使其完全凝结固化,制得宝珠砂砂模,待中频炉熔炼出所需要的钢水,进行浇注。此工序产生焙烧天然气燃烧废气G2-5、噪声N。 (6)中频炉熔化和浇注:根据产品要求合金牌号、成分要求持配料单称重配料。利用公司制作产品分割后的边角料废钢件加入中频炉进行熔化。待钢液达到所需温度后进行浇注。熔化过程中加入除渣剂脱氧剂以除去钢液中废金属熔渣S2-3,熔炼过程中会产生中频炉熔化/浇注粉尘G2-6。浇注时高温钢液进入型腔时会产生大量气体,通过涂层及型砂向外排放通过点燃产生有机废气G2-7,过程中产生噪声N。 (7)振壳:待铸件冷却到适当温度后,将浇注好的零件外壳震碎,取出金属铸件。此工序产生粉尘G2-8、废砂S2-4、噪声N。 (8)切割打磨:脱壳后得到的钢件表面有比较明显的毛边,利用切割机将浇冒口的边角、毛刺、飞边削除,再用砂轮机将该处打磨平整,产生粉尘G2-9、废边角料S2-5和噪声N。 (9)抛丸:采用抛丸机进行抛丸处理,除去金属表面的氧化物等,产生抛丸粉尘G2-10、废抛丸S2-6和噪声N。 (10)热处理:采用天然气工业炉对清理后的铸件进行退火处理,将铸件缓慢加热到一定的温度后,保温一定的时间后以适宜的速度冷却,以提高铸件强度的同时便于加工,以保证零件的机械性能和使用要求。 (11)检验入库:经检验合格后入库或直接送加工车间作为配件装配。检验不合格产品S2-7重新熔化生产。 喷漆工序 (1)喷漆:按客户要求对部分产品表面进行喷漆,产生喷漆废气G3-1和漆渣S3-1。 (2)晾干:喷漆后在喷漆房中自然风干固化,产生有机废气G3-2。本项目建设内容与环评一致本项目建设内容与环评一致
未发生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三、你单位须按《报告表》中提出的要求,落实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并须着重落实以下各项工作要求: 1.项目采用雨污分流的排水系统,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准后,****处理厂处理。 2.加强生产管理,控制废气无组织排放。本项目焙烧、天然气燃烧产生的废气经有效收集并经有效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 熔化、球化产生的含尘废气经有效收集并经有效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抛丸产生的含尘废气经有效收集并经有效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切割打磨产生的含尘废气经有效收集并经有效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造型产生的废气经有效收集并经有效处理;落砂和振壳产生的含尘废气经有效收集并经有效处理,合并通过1根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标准。 蒸汽加热产生的废气经有效收集并经有效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相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 浇注产生的废气经有效收集并经有效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标准,甲醛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标准。 熔蜡、射蜡、组树、脱蜡产生的废气经有效收集并经有效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非甲烷总烃”相应排放标准。 **移动喷漆房产生的废气经有效收集并经有效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相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 厂区内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A.1规定的限值;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二甲苯、甲醛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本项目建设内容与环评一致本项目建设内容与环评和批复一致
未发生变动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各类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须采取有效减震降噪措施,并通过合理布局,加强绿化等措施减小噪声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4.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和利用处置全过程监管措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23〕327号)的要求做好贮存,落实利用及处置工作;危险废物须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1)207号)等文件要求,并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管理处置。一般工业固废****生态环境厅网站中**省污染源“一企一档”管理系统(企业“环保脸谱”App)完成申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 5.本项目新增总量初步核定为:废气(有组织):非甲烷总烃≤0.0672t/a;废水、固废零排放。 6.按照《**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的规定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全厂设排气筒13个,本项目涉及排气筒8个。应按照《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 7.****生态环境厅、****应急管理厅《关于做****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苏环办〔2020)101号)的相关要求,开展各类环境治理设施安全风险辨识,纳入安全评价范围,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手续,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本项目建设内容与环评一致本项目建设内容与环评和批复一致
未发生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7200 0 0 0 0 7200 0
2.15 0 0 0 0 2.15 0
0.173 0 0 0 0 0.173 0
0 0 0 0 0 0 0
0.0086 0 0 0 0 0.009 0
0 0 0 0 0 0 0 /
0.047 0.016 0.0356 0.013 0.356 0.05 -0.353 /
0.372 0.0748 0.3218 0.125 0.3218 0.322 -0.372 /
0.512 0.1387 0.2213 0.4294 0.2213 0.221 -0.512 /
0.0082 0.0665 0.0754 -0.0007 0.0754 0.075 -0.008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DA003排放口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3728-2020 尾气洗涤+吸附棉+二级活性炭 达标排放
2 DA004排放口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 旋风除尘+布袋除尘 达标排放
3 DA005排放口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 旋风除尘+滤芯除尘 达标排放
4 DA006排放口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 旋风除尘+滤芯除尘 达标排放
5 DA009排放口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水槽+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 达标排放
6 DA010排放口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滤芯除尘+二级活性炭 达标排放
7 DA011排放口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 达标排放
8 DA012排放口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 达标排放
9 DA012排放口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 达标排放
10 DA013排放口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干式过滤+吸附催化燃烧 达标排放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依托现有项目供电、配电系统 依托厂内现有给水系统 依托现有240m2一般固废仓库和190 m2固废存放点 依托现有68m2危废暂存间符合依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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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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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本项目新增总量初步核定为:废气(有组织):非甲烷总烃≤0.0672t/a;废水、固废零排放。已购买总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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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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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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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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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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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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