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机场货运路及配套设施改造工程

审批
北京-北京-顺义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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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1********925403T宋鹍
沈刚**市**区
**市顺****园区绿生路2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首都机场货运路及配套设施改造工程
2018版本:172-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E4812-E4812-公路工程建筑
**市**区
经度:****453.71041,****447.49198 纬度: 40333.59889,40444.65222****环境局
2020-01-15
顺环保审字〔2020〕0007号
7224.9353
193****
911********925403T国环首衡(**)****公司
911********147566G中科环控环境****公司
911********564721P2021-12-13
2025-12-222026-01-20
http://www.****.cn/xxgk2/xxgk21/464.html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E481 铁路、道路、隧道和桥梁工程建筑E481 铁路、道路、隧道和桥梁工程建筑
项目性质未发生变动。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货运路规划为城市次干路,红线宽度为25m,设计车速为40km/h,道路全长约2.3km。货运路规划为城市次干路,红线宽度为25m,设计车速为40km/h,道路全长2306.912。
由于设计变更,道路长度增加22.912m。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清表、旧路面刨除;路基工程和管线工程;路面摊铺;附属设施施工、清理场地及环保生态工程建设;道路运营清表、旧路面刨除;路基工程和管线工程;路面摊铺;附属设施施工、清理场地及环保生态工程建设;道路运营
生产工艺未发生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施工期:生态:(1)植被保护和恢复措施①开工前,对施工范围临时设施的规划要进行严格的审查,以达到既不多占地,又方便施工的目的。 ②施工区临时建筑尽可能采用成品或简易拼装方式,尽量减轻对土壤及植被的破坏。 ③严格规定施工车辆的行驶便道,防止施工车辆在有植被的地段任意行驶。 ④严禁将工程弃土弃渣随意置于道路两侧,更不允许随挖随倒。 ⑤严禁将“三废”直接排入周边沟壑、林地或绿地等。 (2)工程临时占地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①施工时应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避免过多破坏地表植被;大规模的土石方工程应尽量避开多雨季节。本项目道路工程需移植沿线树木时,****管理部门或林业部门的同意,将树木移到指定的位置,尽量保护根系,提高成活率。施工结束时,要对破坏的地表及时进行生态恢复。 ②路面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绿化工作,按设计要求进一步完善水土保持的各项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在主体工程完工后,及时采取种植草皮、绿化等措施,恢复裸露地面的植被覆盖,科学合理地实行花草类与灌木、乔木相结合的立体绿化格局,以达到防止地表裸露、保护路基、减少水土流失的目的。 ③临时占地结束后,应尽早进行土地平整和植被、林木等的恢复工作。 ④施工便道及时进行土地恢复工作。 废气:①工程管理措施:施工期应加强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序,避免大面积同时开挖,尽量不在大风天气情况下施工,四级风以上的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并做好遮掩工作。 ②增设围挡:桥梁、路面及各类管线施工作业时,应加高施工作业面围挡,其边界应设2.5m以上的封闭式或半封闭式围挡,进一步减小施工扬尘的影响范围。 ③洒水抑尘:施工作业面和现场道路应增加清扫和洒水次数,保持清洁和湿润,减小施工作业面和运输道路起尘量,施工工地道路积尘可采用吸尘或水冲洗的方法清洁,不得在未实施洒水等抑尘措施情况下直接进行清扫。 ④土方工程防尘措施:土方的开挖、运输和填筑等施工过程,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应辅以洒水抑尘,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 ⑤建材堆场防尘管理:施工过程中使用水泥、石灰、砂石、涂料、铺装材料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密闭存储,堆场周界设置围挡或堆砌围墙,并采用防尘布苫盖或喷洒化学覆盖剂等方式抑制扬尘;细颗粒散体材料要严密保存,搬运时轻拿轻放,避免破裂,造成扬尘。 ⑥临时堆土场防尘措施:施工工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若在工地内堆置超过一周的,应采取覆盖防尘布或防尘网、定期喷洒抑尘剂、定期喷水压尘等有效的防尘措施,防止风蚀起尘及水蚀迁移。⑦运输扬尘抑制措施:施工车辆出场前应对车辆槽帮、车轮等易携带泥沙部位进行清洗,清洗干净后方能离开施工工地;运输白灰、水泥、土方、施工垃圾等易扬尘物车辆要严密苫盖,工地内部铺洒水草袋防尘,车厢覆盖帆布防尘;车辆进出工地的车辆要清洗或清扫车轮,避免把泥土带入城市道路。 ⑧沥青混合料采取外购方式,严禁在现场拌合;沥青摊铺时选择大气扩散条件好的时段,减轻摊铺时烟气对沿线敏感点的影响。⑨根据《**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京政发[2018]24号),重污染期间需加大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实施扬尘控制措施力度;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停止室外建筑工地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切割、土石方等施工作业;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期间,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清洁能源汽车除外)。拟建项目施工期前须制定工地扬尘污染控制方案,施工过程中执行《**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中的规定,做好防尘工作;施工渣土必须覆盖,驶离工地车辆须进行清洗,严禁将渣土带入交通道路;禁止现场搅拌砂浆、混凝土;遇有4级以上大风天气停止土石方施工及拆除过程;严格执行《**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做好空气重污染天气施工管理。废水:①工程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对废水排放进行组织设计,不乱排、乱流污染道路、环境。 ②施工现场设置沉淀池,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临时堆土的喷洒用水或施工场地喷洒用水。 ③项目施工期生活利用周边现有生活设施。 ④施工中产生的车辆冲洗水,产生量较少,车辆冲洗水沉淀后的固体废物定期清理,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⑤各材料、未及时处理的垃圾均遮盖好,避免雨水冲刷。 ⑥化粪池、沉淀池均做好防渗措施。噪声:①建议施工单位在临敏感点一侧设置隔声屏障,并禁止在夜间施工。 ②合理布局施工场地 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免局部声级过高。因本项目西侧有居民住宅,施工设备尽量设置于道路东侧。 ③采取降噪措施 在施工设备的选型上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固定机械设备与挖土、运土机构,如挖土机、推土机等,可通过消音器和隔离发动机振动部件的方法降低噪声。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养护,闲置设备应立即关闭。尽可能采用外加工材料,减少现场加工的工作量。 ④降低人为噪声影响 按操作规范操作机械设备等过程中减少碰撞噪声,并对工人进行环保方面的教育。尽量少用哨子、钟、笛等指挥作业。在装卸进程中,禁止野蛮作业,减少作业噪声。 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制定施工计划时,应尽可能避免大量噪声设备同时使用。应尽量安排在白天施工,禁止夜间施工。因特殊需要确需在22时至次日6时进行施工时,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到工程所在地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同时向当地环保部门申报,经批准后方可在夜间施工。 ⑥设施临时声屏障 因本项目沿线西侧有居民住宅,施工期间需设置临时声屏障。为进一步减小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对周边敏感建筑的影响,当移动式设备开启时,需设置移动声屏障(隔声围挡)。 ⑦对设备进行保养和维护 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以便使每个员工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避免因机械故障产生突发噪声。 ⑧交通噪声防治措施 施工期交通运输对环境影响较大,建议在施工工作面铺设草袋等,以减少车辆与路面摩擦产生噪声;适当限制大型载重车的车速;对运输车辆定期维修、养护;减少或杜绝鸣笛。拟建项目施工前,须制定噪声污染控制方案,施工中,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规定,做好降噪工作,不得扰民。固体废物:①按计划和施工操作规程,使筑路用料计划到位,尽量减少余料,严格控制环境污染物排放。严禁将筑路余料随意堆置,应妥善保管,也可结合地方的建设要求,供乡村道路修建或其他建筑之用。 ②弃土弃石和建筑垃圾清运至指定的渣土消纳场作进一步处置。 ③施工期间须设置垃圾收集设备(如垃圾筒、垃圾筐等),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外运作进一步处置。垃圾收集设备须严格管理,防止垃圾渗滤液下渗引发地下水污染事故。 ④施工期****人民政府2013年5月7日发布的《**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47号)中所作的规定。拟建项目固体废物执行《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有关规定,要分类收集,妥善处理,不得污染环境。 营运期:生态:临时占地结束后,应尽早进行土地平整和植被、林木等的恢复工作。废气:道路两侧绿化工程的实施在很大程度上可以降低汽车尾气对道路两侧环境的影响。废水:运营期运行车辆所泄漏的石油类物质,径流流入雨水管网后流入沿线河流。噪声:①沿线声环境保护目标已设置隔声窗。 ②减少设置在道路中间的地下管线检查井口或将井口设置在道路隔离带等车辆不易压到的地方,并采用与井口结合紧密的井盖,以降低车辆经过井盖时引发的撞击噪声。 ③在经过敏感点附近设置禁鸣标志、减速标志,降低车辆鸣笛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固体废物:道路路面垃圾,经收集、分类后由环卫部门运至垃圾清运站。路面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施工期:生态:(1)植被保护和恢复措施 ①实施过程中临时堆土场地、防渗沉淀池、隔油池均在道路永久占地内,项目红线外无临时占地,项目实施后已完成用地恢复。 ②施工区临时建筑采用成品或简易拼装方式。 ③车辆运输路线严格按照规划路线行驶,车辆和施工人员均未任意破坏绿化植被。 ④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弃方运往指定的渣土消纳场处理。 ⑤施工过程中产生建筑垃圾运往指定的渣土消纳场处理,施工期“三废”无直接排入周边林地或绿地现象。 (2)工程临时占地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①本项目针对工程实际情况,合理选植、养护尽可能提高种植成活率,减少对植被破坏,本项目目前已完成对占地和地表植被恢复。 ②本项目施工结束后进行了绿化工作,并按设计要求进一步完善了水土保持的各项工程措施。在主体工程完工后,种植绿化,恢复裸露地面的植被覆盖,形成新的景观生态系统。 ③施工结束后已进行土地平整和绿化工作。 ④施工便道已及时进行土地恢复工作。 废气:①施工单位加强环境管理,合理规划施工时序,避免大面积同时开挖;风速达到四级以上时未施工,未进行渣土车、砂石车等易扬尘车辆运输,并在大风日做好遮掩工作、加大洒水量及洒水次数。 ②施工单位严格《2018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绿色施工管理规程》,施工边界设置高于2.5m的围挡。 ③施工现场设有专人负责保洁,设有雾炮和洒水车定期洒水,每日洒水,并配备有雾炮机进行作业降尘。 ④土方开挖采用湿法作业,减少了扬尘产生。 ⑤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内主要物料堆放场、土方集中堆放地进行覆盖,施工过程中轻拿轻放,减少扬尘产生。 ⑥工程渣土、建筑垃圾按要求及时运输到指定场所进行处置,在场地内偶尔临时堆存的,均有覆盖。 ⑦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限速行驶,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出口处设置洗车设施施工车辆经除泥、冲洗后驶出工地,无带泥上路行驶;车辆清洗处配套设置排水、泥浆沉淀设施。 ⑧本项目所用沥青混合料采用外购沥青,现场未设拌合站,在低温时段摊铺沥青,减少了沥青烟挥发。 ⑨本项目严格执行《**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京政发[2018]24号)规定要求,重污染期间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的扬尘控制措施力度;停止土石方等施工作业;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期间,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施工前制定了施工扬尘控制方案,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中的规定,做好防尘工作;施工渣土进行覆盖,驶离工地车辆进行清洗;****搅拌站;遇有4级以上大风天气未进行土石方施工及拆除过程;严格执行《**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 废水:①本项目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对废水排放进行组织设计,无乱排、乱流污染道路、环境的情况。 ②施工现场设置沉淀池,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临时堆土的喷洒用水或施工场地喷洒用水。 ③项目施工期生活利用周边现有生活设施。 ④施工中产生的车辆冲洗水经沉淀后产生的固体废物定期清理,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⑤施工时的材料及未及时处理的建筑垃圾均加盖篷布,避免雨水冲刷。 ⑥施工期间的化粪池、沉淀池均进行防渗处理。 噪声:①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在临敏感点一侧(项目西侧)设置了隔声屏障,夜间不进行施工作业。 ②施工期间未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且施工设备多设置于道路东侧。 ③施工设备采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消声、减震等措施;安排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闲置设备立即关闭;****搅拌站,减少了现场加工作业量。 ④施工人员均持证上岗,按操作规范操作机械设备,施工期间对工人进行环保方面教育,禁止野蛮作业。 ⑤施工计划中避免大量噪声设备同时使用,施工期夜间不进行施工作业。 ⑥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在临敏感点一侧(项目西侧)设置了隔声屏障。 ⑦安排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并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每个员工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减少了因机械故障产生突发噪声。 ⑧施工期间运输车辆,按照合理的运输路线和时间运行。对运输车辆定期维修、养护,运行过程中控制车辆行驶速度,在施工工作面铺设草袋;适当限制大型载重车的车速;减少鸣笛。本项目施工前制定了噪声污染控制方案,施工厂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做好了降噪工作,项目施工期间未收到周边居民投诉。 固体废物:①建筑垃圾、沉淀池污泥及时清运至指****处理场处置; ②弃土弃石和建筑垃圾清运至指定的渣土消纳场作进一步处置。 ③施工期间设置垃圾筒,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④施工期间严格落实《**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77号)中相关规定。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执行《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有关规定,分类收集,妥善处理。 营运期:生态:本项目施工期结束后,进行了土地平整,在道路两侧进行了植草绿化,并定期进行养护。废气:本项目加强对道路两侧绿化工程及绿化养护工作来减缓汽车尾气对周围环境影响。废水:道路铺设雨水管道。噪声:①沿线声环境保护目标已设置隔声窗。 ②本项目地下管线检查井口均设置在绿化带或非机动车道内,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并保证井盖结合紧密,以最大限度的降低车辆经过井盖时引发的撞击噪声。 ③设置限速监控摄像头。固体废物:道路路面垃圾,经收集、分类后由环卫部门运至垃圾清运站。路面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项目施工期及营运期均严格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未发生变动。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拟建项目固定污染源监测点位设置须按照**市《固定污染源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规范》(DB11/1195-2015)中相关要求执行。本项目固定污染源监测点位设置严格按照**市《固定污染源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规范》(DB11/1195-2015)中相关要求执行。
未发生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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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隔声窗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已按环评要求建设 根据中科环控环境****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验收阶段敏感点噪声监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1类、4a类标准要求。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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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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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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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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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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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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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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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