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泰州市交通工程建设中心328国道泰州段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审批
江苏-泰州-姜堰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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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建设中心328国道**段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6-01-21 14:24

****建设中心:

你公司报送的《****建设中心328国道**段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328国道是**境内“十三纵二十二横多环”的国道网布局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穿苏中地区的一条重要干线公路。G328**段路线起于**土山村附近,东接**328国道改线段,至S411与X251(规划东部干线)交叉口后向南改扩建X251,经大伦镇西侧向南至蒋垛镇北利用规划X309预留廊道向西,在顾高镇西北与S229平交后向西上跨盐靖高速,继续向西接S355,利用S355与泰镇高速设大泗互通,与**路、G523平交后西接S506,利用S506向北永**路交叉口后向西至终点接328国道**东段起点,路线全长约58.37公里。其中本次实施路段约34.66公里(本次批复范围,包括S411**段3.881公里,X251改扩建段9.325公里,X309改扩建段19.947公里,X309**段1.507公里),完全利用段约23.71公里。

G328**段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道路设计标准横断面为双向六车道,设计标准车速80km/h(主路),路基宽度33米,道路等级为一级公路,**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安全及管理设施、景观绿化、养护工区等工程,沿线配套建设排水工程等,设置3处施工场地和1处养护工区,不设置取土场和弃土场。

该项目穿越中干河**通道维护区、蒋垛森林公园、大伦森林公园3处**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未占用基本农田,已取得《******厅关于328国道**段建设工程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苏自然资预〔2023〕17号),****政府已出具《****政府关于呈报328国道**段建设工程占用**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论证意见的函》(泰政函〔2023〕2号),选址已取得****规划局同意。

该项目符合《国家公路网规划》《**省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2021-2035年)》《**省省道公路网规划(2023-2035年)》《**省“十四五”公路发展规划》《**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项目实施可能对沿线生态、声环境、水环境、大气环境等造成不良影响,在全面落实《报告书》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的不良生态环境影响可以得到一定减缓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你公司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须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生态恢复措施,重点落实以下要求:

(一)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方式和机械,在敏感目标附近施工应采取设置围挡等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场地和施工时间,禁止夜间高噪声、高振动作业,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须取得相关部门许可,且应公告附近居民。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运营期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落实采用低噪声路面、安装隔声窗等噪声防护措施,确保敏感点声环境质量达标或室内声环境在运营期满足《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 55016-2021)住宅建筑允许噪声级。施工期和运营期加强噪声敏感目标的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完善隔声降噪措施,避免噪声扰民。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划定建筑物与公路的控制距离,并配合规划部门做好公路沿线的土地利用规划。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施工期强化扬尘污染防治,优先采用清洁运输方式,严格控制施工期物料装卸、运输、堆放等过程中的扬尘和废气污染。合理布置施工现场,施工期采取设置围挡、遮盖、洒水等抑尘措施。项目施工采取外购商品沥青混合料,沥青摊铺时选择大气扩散条件好的时段,减轻摊铺时烟气对沿线敏感点的影响。水稳拌合站拌合楼计量、提升系统全密闭,水稳混合料采用湿式搅拌,选用具有二次除尘含密封装置的搅拌机。旧路铣刨再生场破碎、筛分设备需设置密闭厂房负压集尘系统,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拌和机、成品仓沥青烟气、加热拌和粉尘需设置密闭罩及负压抽风系统,烟气经“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营运期加强公路路基边坡绿化带的日常养护管理,加强公路路面、交通设施的养护管理,保障公路畅通,加强机动车管理,实施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查制度,限制尾气排放超标的机动车的通行,定期清扫路面和洒水,减少路面扬尘。

(三)做好水环境污染防治。施工期合理规划工程施工时间,桥梁施工尽可能安排在枯水季节进行,涵洞施工应安排在非农灌时期进行,桥梁基础施工采用钢围堰工艺,不得向施工水域排放桥梁桩基钻渣及施工废弃物。油料和化学品等施工材料堆放地点应在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外,配备临时遮挡物资,对临时弃土、堆料表面及时覆盖,防止雨水冲刷导致污染物进入河流及周边水体。施工场地设置截水沟、隔油池、沉淀池、**池,施工机械及物料冲洗产生的油污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区域的机械、车辆冲洗,桥梁桩基水域施工的泥浆水收集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施工人员依托临近民房作为施工营地,生活污水依托民房内现有卫生设施处理。营运期应加强公路排水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定期疏通清淤,确保排水畅通,边沟排口设置在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外侧,避免路面初期雨水对管控区域范围内水体水质产生影响。养护工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肥田。

(四)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严格落实固体废物的收集、存放和规范处置措施,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施工期工程弃土、不可回收利用的拆迁建筑垃圾、桥梁桩基钻渣及其他工程废渣交由指定的城市工程弃渣场统一处理,不设置专门的弃渣场,严禁乱丢乱弃。可回收利用的拆迁建筑垃圾可用于制作路缘石、人行道道板砖、侧平石等水泥构件;废水处理沉淀池泥渣回收综合利用;废防腐涂料包装物、隔油池废油等属于危险废物,应妥善收集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固体废物处理需按照要求如实填报固体废物相关信息,建立固体废物信息台账,与处置单位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做到固体废物可追溯、可查询。运营期养护工区生活垃圾以及绿化废弃物等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路面废****管理局核准的工程渣土弃置场统一处理,废旧钢材外售综合利用。

(五)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涉及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管理,落实工程占用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的保护措施,在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内不设弃土场、混凝土拌和站、临时材料厂等大型临时设施,最大限度降低对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的影响。优化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施工期应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破坏。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减少工程占地和地表开挖。强化土石方管理,减少弃渣量,避免产生次生生态破坏。禁止向周边生态空间管控区域排放污水、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落实《报告书》提出的耕地保护、水土保持及生态恢复措施,剥离和保存表层土壤耕作层,用于复垦和绿化,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实施土地平整、复垦、复绿等生态恢复工作,减缓对沿线生态环境的影响。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加强道路沿线的交通管理,设置必要的限速、路形标记;桥梁段两侧设置防撞护栏,提高涉水桥梁段防护栏的防撞等级;中干河**通道维护区、蒋垛森林公园、大伦森林公园等重要生态功能区路段设置警示牌,限制车速;在桥梁两端及途经居民点较多的路段设置禁止超车和警示标志,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严格执行危化品运输管理相关规定,加强道**梁安全隐患排查和设施设备维护保养。运营单位应编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衔接,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七)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定期发布环境信息,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政府、相关单位和公众的沟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环境权益。

三、你公司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对《报告书》的内容和结论负责。

四、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施工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应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市****执法局和******开发区****环境局、****环境局按职责承担事中事后监管主要责任,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开发区****环境局、****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六、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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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0日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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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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