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NGY-8南沙区万顷沙镇利东路西侧、营房路南侧地块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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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NGY-8**区万顷沙镇利东路西侧、营房**侧地块 正常交易

起始价: 2306万元增价幅度:50万元
保证金金额:人民币:461.2万元
我要参与操作指引
交易方式: 挂牌 (线上)
竞买申请开始时间:2026-01-20 08:30:00
供应方式:出让
竞买申请截止时间:2026-02-09 17:00:00 标书代写
土地用途:一类工业用地(M1)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2026-02-24 10:00:00
是否允许联合竞买: 否

********、2026NGY-2、2026NGY-3、2026NGY-4、2026NGY-5、2026NGY-6、2026NGY-7、2026NGY-8、2026NGY-9、****0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穗规划**南出告字〔2026〕1、2、3、4、5、6、7、8、9、10号

****人民政府批准,****公开挂牌出让10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宗地坐落

规划用途

土地面积(平方米)

容积率

出让年限(年)

挂牌

起始价

(万元)

增价幅度
(万元)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区珠江街万新大道南侧、友善**侧(1号地)

二类工业用地(M2)

117206

≥1.2且≤3.5

50

24028

500

4805.6

2026NGY-2

**区珠江街万新大道南侧、友善**侧(2号地)

二类工业用地(M2)

114449

≥1.2且≤3.5

50

23463

500

4692.6

2026NGY-3

**区珠江街万新大道南侧、友善**侧(3号地)

二类工业用地(M2)

115464

≥1.2且≤3.5

50

23671

500

4734.2

2026NGY-4

**区珠江街万新大道南侧、八涌东路东侧(4号地)

二类工业用地(M2)

170977

≥1.2且≤3.5

50

35051

700

7010.2

2026NGY-5

**区珠江街万新大道南侧、八涌东路东侧地块(5号地)

二类工业用地(M2)

168016

≥1.2且≤3.5

50

34444

700

6888.8

2026NGY-6

**区珠江街万环东**侧、八涌东路东侧地块(6号地)

一类工业用地(M1)

184761

≥2.0且≤4.0

50

37507

800

7501.4

2026NGY-7

**区万顷沙镇万龙大道南侧、武警路东侧

一类工业用地(M1)

189106

≥2.0且≤ 4.0

40

21786

500

4357.2

2026NGY-8

**区万顷沙镇利东路西侧、营房**侧

一类工业用地(M1)

20011

≥2.0且≤ 4.0

40

2306

50

461.2

2026NGY-9

**区万顷沙镇利东路西侧、十一涌西**侧

一类工业用地(M1)

28233

≥2.0且≤ 4.0

40

3253

70

650.6

****0

**区龙穴街**港快速**侧、**大道西侧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WI)

8726

≥2.0且≤ 4.0

30

828

20

165.6

竞得人须严格按照地块规划条件开发建设,详细宗地位置和规划条件见本挂牌文件附件。需满足的其他出让条件:

(一)****地块

1.土地竞得人承诺在该项目导入产业业态为汽车零部件、人工智能、低空经济、新材料、未来产业、战略性**产业、生产性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产业等。

2.土地竞得人承诺项目地块自土地移交之日起12个月内动工开发建设,动工后60个月内完成土地出让合同项下整个地块竣工验收。

3.土地竞得人承诺本地块投资强度不低于500万元/亩。

4.工业用房面积自持比例、分割登记、转让的,按照《****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实施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2〕5号)等相关规定相关约定办理。

5.土****公司应具备开发3个或以上不****园区经验,具备超过50万平方米的产业园载体开发经验。

6.土****公司应具备科技企业服务经验,且取得**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登记备案。

7.土地竞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7日内与****开发区投资促进局签订《投入产出监管协议》,否则视为放弃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没收土地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土地竞得人不得再次参与该地块的出让竞买。

8.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组织均可申请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和自然人竞买。

以上第1-8点需提交承诺书,具体模板详见附件。

(二)2026NGY-2地块

1.土地竞得人承诺在该项目导入产业业态为汽车零部件、人工智能、低空经济、新材料、未来产业、战略性**产业、生产性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产业等。

2.土地竞得人承诺项目地块自土地移交之日起12个月内动工开发建设,动工后60个月内完成土地出让合同项下整个地块竣工验收。

3.土地竞得人承诺本地块投资强度不低于500万元/亩。

4.工业用房面积自持比例、分割登记、转让的,按照《****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实施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2〕5号)等相关规定相关约定办理。

5.土****公司应具备开发3个或以上不****园区经验,具备超过50万平方米的产业园载体开发经验。

6.土****公司应具备科技企业服务经验,且取得**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登记备案。

7.土地竞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7日内与****开发区投资促进局签订《投入产出监管协议》,否则视为放弃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没收土地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土地竞得人不得再次参与该地块的出让竞买。

8.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组织均可申请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和自然人竞买。

以上第1-8点需提交承诺书,具体模板详见附件。

(三)2026NGY-3地块

1.土地竞得人承诺在该项目导入产业业态为汽车零部件、人工智能、低空经济、新材料、未来产业、战略性**产业、生产性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产业等。

2.土地竞得人承诺项目地块自土地移交之日起12个月内动工开发建设,动工后60个月内完成土地出让合同项下整个地块竣工验收。

3.土地竞得人承诺本地块投资强度不低于500万元/亩。

4.工业用房面积自持比例、分割登记、转让的,按照《****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实施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2〕5号)等相关规定相关约定办理。

5.土****公司应具备开发3个或以上不****园区经验,具备超过50万平方米的产业园载体开发经验。

6.土****公司应具备科技企业服务经验,且取得**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登记备案。

7.土地竞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7日内与****开发区投资促进局签订《投入产出监管协议》,否则视为放弃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没收土地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土地竞得人不得再次参与该地块的出让竞买。

8.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组织均可申请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和自然人竞买。

以上第1-8点需提交承诺书,具体模板详见附件。

(四)2026NGY-4地块

1.土地竞得人承诺在该项目导入产业业态为汽车零部件、人工智能、低空经济、新材料、未来产业、战略性**产业、生产性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产业等。

2.土地竞得人承诺项目地块自土地移交之日起12个月内动工开发建设,动工后60个月内完成土地出让合同项下整个地块竣工验收。

3.土地竞得人承诺本地块投资强度不低于500万元/亩。

4.工业用房面积自持比例、分割登记、转让的,按照《****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实施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2〕5号)等相关规定相关约定办理。

5.土****公司应具备开发3个或以上不****园区经验,具备超过50万平方米的产业园载体开发经验。

6.土****公司应具备科技企业服务经验,且取得**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登记备案。

7.土地竞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7日内与****开发区投资促进局签订《投入产出监管协议》,否则视为放弃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没收土地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土地竞得人不得再次参与该地块的出让竞买。

8.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组织均可申请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和自然人竞买。

以上第1-8点需提交承诺书,具体模板详见附件。

(五)2026NGY-5地块

1.土地竞得人承诺在该项目导入产业业态为汽车零部件、人工智能、低空经济、新材料、未来产业、战略性**产业、生产性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产业等。

2.土地竞得人承诺项目地块自土地移交之日起12个月内动工开发建设,动工后60个月内完成土地出让合同项下整个地块竣工验收。

3.土地竞得人承诺本地块投资强度不低于500万元/亩。

4.工业用房面积自持比例、分割登记、转让的,按照《****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实施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2〕5号)等相关规定相关约定办理。

5.土****公司应具备开发3个或以上不****园区经验,具备超过50万平方米的产业园载体开发经验。

6.土****公司应具备科技企业服务经验,且取得**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登记备案。

7.土地竞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7日内与****开发区投资促进局签订《投入产出监管协议》,否则视为放弃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没收土地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土地竞得人不得再次参与该地块的出让竞买。

8.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组织均可申请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和自然人竞买。

以上第1-8点需提交承诺书,具体模板详见附件。

(六)2026NGY-6地块

1.土地竞得人承诺在该项目导入产业业态为汽车零部件、人工智能、低空经济、新材料、未来产业、战略性**产业、生产性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产业等。

2.土地竞得人承诺项目地块自土地移交之日起12个月内动工开发建设,动工后60个月内完成土地出让合同项下整个地块竣工验收。

3.土地竞得人承诺本地块投资强度不低于500万元/亩。

4.工业用房面积自持比例、分割登记、转让的,按照《****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实施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2〕5号)等相关规定相关约定办理。

5.土****公司应具备开发3个或以上不****园区经验,具备超过50万平方米的产业园载体开发经验。

6.土****公司应具备科技企业服务经验,且取得**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登记备案。

7.土地竞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7日内与****开发区投资促进局签订《投入产出监管协议》,否则视为放弃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没收土地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土地竞得人不得再次参与该地块的出让竞买。

8.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组织均可申请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和自然人竞买。

以上第1-8点需提交承诺书,具体模板详见附件。

(七)2026NGY-7地块

1.土地竞得人承诺在该地块开发项目的产业业态为先进封装载板和类载板制造业务,产品主要应用于移动终端设备、智能穿戴产品、汽车电子等前沿领域。

2.土地竞得人曾获得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拥有****开发中心、****中心。

3.土地竞得人承诺该地块导入产业的投资强度≥21000元/平方米,地块产出率≥32000元/平方米。

4.土地竞得人须自土地移交之日起6个月内动工开发建设,开工之日起36个月内建成并投产。

5.土地竞得人承诺,项目建成后所有建筑(包括地下建筑、地上建筑及附属设施)应当整体确权,不得分割转让。

6.土地竞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开发区投资促进局签订《投入产出监管协议书》,否则视为竞得人放弃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没收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竞得人不得再次参与该地块的出让竞买。

以上第1-6点需提交承诺书,具体模板详见附件。

(八)2026NGY-8地块

1.土地竞得人承诺在该地块开发项目的产业业态为先进封装载板和类载板制造业务,产品主要应用于移动终端设备、智能穿戴产品、汽车电子等前沿领域。

2.土地竞得人曾获得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拥有****开发中心、****中心。

3.土地竞得人承诺该地块导入产业的投资强度≥22000元/平方米,地块产出率≥33000元/平方米。

4.土地竞得人须自土地移交之日起6个月内动工开发建设,开工之日起36个月内建成并投产。

5.土地竞得人承诺,项目建成后所有建筑(包括地下建筑、地上建筑及附属设施)应当整体确权,不得分割转让。

6.土地竞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开发区投资促进局签订《投入产出监管协议书》,否则视为竞得人放弃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没收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竞得人不得再次参与该地块的出让竞买。

以上第1-6点需提交承诺书,具体模板详见附件。

(九)2026NGY-9地块

1.土地竞得人承诺在该地块开发项目的产业业态为先进封装载板和类载板制造业务,产品主要应用于移动终端设备、智能穿戴产品、汽车电子等前沿领域。

2.土地竞得人曾获得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拥有****开发中心、****中心。

3.土地竞得人承诺该地块导入产业的投资强度≥20000元/平方米,地块产出率≥31000元/平方米。

4.土地竞得人须自土地移交之日起6个月内动工开发建设,开工之日起36个月内建成并投产。

5.土地竞得人承诺,项目建成后所有建筑(包括地下建筑、地上建筑及附属设施)应当整体确权,不得分割转让。

6.土地竞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开发区投资促进局签订《投入产出监管协议书》,否则视为竞得人放弃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没收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竞得人不得再次参与该地块的出让竞买。

以上第1-6点需提交承诺书,具体模板详见附件。

(十)****0地块

1.该地块所开发项目的产业业态为以服务全球贸易供应链为核心出发点,集中规划港航物流、智能仓储及产业配套服务设施,打造集世界消费商品展示体验、休闲功能于一体的龙穴****基地。

2.****公司须拥有15****园区管理经验,以及物流仓储和配套服务设施成功的开发经营经验。

3.本地块所导入产业的投资强度须≥1150万元/亩。

4.自签署《土地移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之日起24个月内完工交付并投入使用。

5.土地竞得人须承诺,项目建成后所有建筑(包括地下建筑、地上建筑及附属设施)应当整体确权,不得分割转让。

6.竞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人民政府****办事处签订《项目投入产出监管协议》,否则视为竞得人放弃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没收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竞得人不得再次参与该地块的出让竞买。

以上第1-6点需提交承诺书,具体模板详见附件。

(十一)具体情况及要求可参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样本)及相关规划文件,规划指标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规划部门最新批复执行。

二、土地移交

****至2026NGY-6地块土地平整按现状交地,其余按《****出让工业用地交付使用标准》交地。2026NGY-7、2026NGY-8、2026NGY-9地块按《****出让工业用地交付使用标准》交地。****0地块按现状交地。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开发区****中心按合同约定移交。

三、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组织均可申请竞买,竞买人可以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不接受自然人申请竞买。

(一)中华人民**国境外的法人、组织参加竞买的,应当符合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外汇管理的规定。

(二)凡在**市行政区域内有严重违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闲置土地、拖欠土地出让金或其他不良记录的法人、组织,及与其有参股、控股、投资关系的法人、组织,均不得参加本次竞买。竞买申请人须提交申请人(包括与其有参股、控股、投资关系的法人、组织)在**市行政区域内无严重违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闲置土地、拖欠土地出让金或其他不良记录的承诺书。

(三)竞买申请人竞得土地后,****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申请书中予以明确。

四、成交原则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2026年1月20日至2026年2月9日

(二)网上申请时间:2026年1月20日至2026年2月9日17时

(三)缴纳保证金时间:2026年1月20日至2026年2月9日17时

(四)网上挂牌时间(网上报价时间):2026年2月10日至2026年2月24日10时

(五)限时竞价时间:2026年2月24日10时起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挂牌****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土地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s://login.****.cn)进行。竞买申请人必须先行办理CA数字证书及企业信息登记,才能登录系统参加网上交易活动。

(二)《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办理指引》《土地使用权及矿业(其他自然**)权类企业信息登记办理指引》《****公司****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和《****公司****交易中心)土地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操作手册(竞买人)》等相关资料竞买人可以从**公共**交易网(http://www.****.cn/)服务指南栏目的办事指引中下载并认真阅读。

(三)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宗地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竞买须知》的约束,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如竞得人未能实现提交的书面承诺的相关事项,经**市**区、****开发区相关部门认定,并****人民政府批准,出让人可单方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六)本次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在网上交易系统全封闭进行,实行资格审核后置。申请人网上申请时应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申请材料。申请人必须保证网上上传及填写资料的真实性。

(七)竞买人按照公告要求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取得竞买人资格。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申请人支付,竞买保证金以人民币支付。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以实****银行账号为准(户名、****银行详见网上交易系统提示)。本次挂牌出让在以现金缴纳作为竞买保证金的基础上,增加使用保函替代现金作为竞买保证金。有关保函的具体要求详见《**市土地交易市场竞买保证金使用电子保函工作规则(试行)》和《**土地市场交易使用纸质保函替代现金缴纳土地出让竞买保证金操作须知》。

(八)网上报价不可撤回。

(九)网上交易结束后,竞得人于2个工作日内将竞买申请时上传的纸质材料及公告要求提交的相关原件材料递交到****。出让方将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核,并于2026年2月28日17时前予以确认。

(十)竞得人应在接到竞得资格确认通知之日起2个工****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日内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2026NGY-6、2026NGY-7、2026NGY-8、2026NGY-9、****0地块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天内一次性支付成交价款并按相关规定缴交契税等费用。****、2026NGY-2、2026NGY-3、2026NGY-4、2026NGY-5地块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天内支付第一期成交价款的50%,第二期成交价款的50%在2026年12月25日前支付并按相关规定缴交契税等费用。

(十一)有关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及挂牌文件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公共**交易网(http://www.****.cn)土地矿产专栏、******局网站的土地交易信息(http://ghzyj.****.cn/)、****政府信息网的通知公告栏中浏览(http://www.****.cn)。

七、联系方式

(一)出让方

名称:****

地址:**市**区**大道1****政府E栋4楼

联系人:黄小姐,联系电话:(020)****9940

(二)交易机构

名称:****公司****交易中心)

地址:**市**区天润路333号,邮编:510630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服务热线:

1.业务咨询:(020)****6000

2.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020)****6000

3.联系人:洪先生、蒋先生,联系电话:(020)****6180、****6047

4.网上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0)****6000

****

202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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