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赤峰市公路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试点工作指引(试行)决策后评估意见建议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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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2021年3月1日)及《**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2023年12月1日)有关文件要求,为全面掌握《**市公路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试点工作指引(试行)》此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现就此重大行政决策的决策质量、实施效果、存在问题及风险等向社会公开征询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一、决策背景简述

根据住建部、国家发改委等十三部委及**自治区、**市相关文件精神,探索推进“评定分离”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同时,结合**市部分公路工程及相关建设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成功实践,经调研论证、征求意见、会议审议等流程。2024年4月,****政府印发《**市公路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试点工作指引(试行)》(赤政办发〔2024〕14号),市本级实施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和国省干线养护大中修工程的招标投标,招标人可采取“评定分离”方式,将“评标”与“定标”分离,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实现“评优定优”目标。为系统评估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的决策质量及实施效果,广泛吸纳社会各界智慧,推动改革提质增效,开展本次意见征集。标书代写

二、征询意见建议的核心方向

公众可结合自身参与体验、行业观察或专业认知从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的决策质量、实施效果、目前存在的问题、风险隐患以及其他影响因素等五个核心方向提出具体意见建议

三、反馈要求

意见建议需观点明确、逻辑清晰,针对具体问题或场景提出,可附相关佐证材料(如具体项目描述、数据截图等),便于精准研究吸纳。

四、反馈渠道及期限

意见建议请于2026年2月5日前通过拨打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毕晓宇 联系电话:0476-****698 电子邮箱:****@126.com

附件:****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公路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试点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赤政办发〔2024〕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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