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 设 地 点 | 建 设 单 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年产2亿平方米高端智能包装项目 | ******经济开发区****开发区北环路88号 | **** | 形成年生产瓦楞纸1.8亿平方米、纸箱板5千万平方米的生产规模 | ******公司 | 1.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设计和建设厂区的排水管网。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食堂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经济开发区****处理厂,****开发区****处理厂接管标准;污水处理厂尾水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处理达标后排入公兴河。 2.本项目废气主要产生于淀粉糊化、印刷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等。淀粉糊化投料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淀粉糊化工序产生的有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排放限值;印刷过程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执行**省地方标准《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表1中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食堂油烟排放参照《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 2“中型”规模食堂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厂界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3排放限值。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表3中排放限值。 3.本项目营运期主要固定噪声源为瓦楞成型机、接纸机、裁切机、单面机、糊机、搅拌罐、纯水设备等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需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房屋隔声等措施降噪。项目营运期厂界声环境排放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本项目的固体废物包括废边角料、废包装桶、废抹布、废活性炭、除尘器收尘、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油脂、餐厨垃圾、生活垃圾等。其中废边角料、除尘器收尘、废油脂、餐厨垃圾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废边角料外售综合利用;除尘器收尘回用于生产;废油脂、餐厨垃圾由专业的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定期清运。废抹布、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废润滑油、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的储存与处置参照执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一般工业固废储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规定;危险固体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2019)、《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298-2019)、《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相关规定);固废贮存场所标志执行《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及其修改单、《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1276-2022)、《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相关要求。所有固废零排放。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联系电话:****207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三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