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州发改委、能源局关于新能源项目**配置要求,为加快推进**县新能源产业发展,规范投资开发秩序,优化新能源**配置,发挥市场在**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投资环境,科学合理开发利用**县新能源**,促进**县产业结构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制定**县2025年第二批新能源项目优选投资开发主体配置方案。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县2025年第二批新能源项目。
(二)项目选址:**县曰者镇、腻脚乡、树皮乡、新店乡、八道哨乡、天星乡。
(三)项目规划**配置:610MW新能源项目。
二、配置原则
(一)坚持市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持自愿不强制、竞争不垄断的原则及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择优选择项目投资开发主体,坚持引入行业综合实力强、信誉良好的重点企业,配置3家具有较强实力**投资开发主体。
(二)坚持电网科学管理原则。梳理排查电网接入条件,****公司统筹接入系统配置,进一步优化**县电网系统工程建设,力争实现同步并网、就近接入及送出。
(三)坚持规范管理。推进前期专题报批、合规性手续办理、规划、设计、建设、并网、运维等管理完整行业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技术标准,严守安全底线,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支付流程,遵守工程建设标准,确保系统运行可靠性和安全性。
(四)坚持科技创新管理。积极拓展新能源电力行业新工艺、新设备、新科技、新技术开发应用,进一步推动**县科技创新领域发展。
(五)坚持土地利用率管理。掌握新能源项目项目用林用地政策,充分排查项目规划用地性质及范围,以最高土地利用率完成项目规划建设。
(六)坚持要素保障管理。强化项目实施的资金筹备、规划设计、建设周期、安全质量、生态环境保护、社会稳定性、属地经济发展、运维管理等项目实施的全生命周期履约的要素保障管理。
三、配置评分办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条件包括:企业业绩、企业投融资能力、建设管理及运营能力、推动乡村**能力等4个方面。委托第三方开展评分,按照综合评分择优选择配置3家投资开发主体。
(一)评分指标
**县2025年第二批新能源项目**配置重点评分指标(见评分指标表)。
(二)项目**配置
根据《****委员会****能源局关于印发**省2025年第二批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云能源新能〔2025〕193号),**县本次优选投资开发主体的2025年第二批新能源项目,总装机610MW,项目分3个标段。**配置情况如下表:
| 项目标段 |
项目所在乡镇 |
项目名称 |
装机容 量(M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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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标段(总装机410MW) |
腻脚乡、树皮乡、曰者镇、新店乡、八道哨乡 |
****风电场(四期)项目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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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腻脚乡、树皮乡 |
小塘子光伏发电项目二期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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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舍得乡、曰者镇 |
干龙塘二期光伏发电项目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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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树皮乡 |
大庙山光伏发电项目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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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腻脚乡、树皮乡、曰者镇、八道哨乡 |
红岩子光伏发电项目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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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标段(总装机50MW) |
腻脚乡、树皮乡 |
红土坪光伏发电项目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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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标段(总装机150MW) |
天星乡 |
松毛塘光伏发电项目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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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企业资格条件
1.报名参加竞配企业应为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其他组织和联合体。
2.报名参加竞配企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本次竞争性配置接受联合体参与,联合体组成单位数量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申报时须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各方责任,注明联合体牵头方。
四、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企业需要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材料:
(一)申报企业营业执照。联合体方式申报的,应提供已签署、盖章的联合体协议及出资各方营业执照,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各方全称、出资比例、权利义务关系及联合体成员的连带责任。
(二)申报企业基本情况。包括申报企业主营业务、总资产、资产负债、股东构成、净资产、审计报告等内容。申报企业为联合体的,应按照上述要求提供出资各方的基本情况。
(三)申报企业业绩水平。包括申报企业国内、省内已投运的新能源项目的总装机、规划投资装机规模。分类提供截至上年度末已并网的新能源项目发电业务许可证。申报企业为联合体的,应按照上述要求提供出资各方的业绩水平证明材料。
(四)《**县2025年第二批新能源项目**配置重点评分指标》中每项指标的证明文件材料。
(五)关于项目备案、开工、建成及并网时间的承诺。
(六)关于所有出资人未因失信纳入“信用中国”黑名单的承诺及“信用中国”截图。
(七)关于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六、注意事项
(一)企业递交申报材料时需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申报企业授权委托书原件;申报材料正本、副本密封在一起,和正本一致的盖鲜章的电子版扫描件1份(采用U盘形式提供,U盘需标识申请企业名称)单独密封提交。
(二)根据企业递交的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分,综合得分前三名的在**县政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人民政府进行项目投资开发磋商,磋商时间另行通知。
(三)本次优选结果将于磋商结束后7日内在**县政务网站进行公示。
| **县2025年第二批新能源项目**配置重点评分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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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评审指标 |
分值 |
评审子指标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备注 |
| 1 |
企业业绩 |
7 |
企业资质 |
1 |
经营范围必须包括电力经营、新能源开发建设、供(配)电业务等发电业务营业范围得1分;无以上一项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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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诚信 |
2 |
具有良好诚信企业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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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能源建设规模 |
4 |
在役、在建项目达50万千瓦及以上企业得4分;50万千瓦以下企业得2分;未取得相关新能源项目指标企业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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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企业投融资能力 |
8 |
资产总额 |
2 |
净资产达到10亿元及以上企业得2分;净资产达10亿元以下-5亿元及以上企业得1分;5亿元以下企业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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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负债率 |
2 |
资产负债率80%(含80%)以下企业得2分;资产负债率80%-90%的企业得1分;资产负债率90%(含90%)以上企业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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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能力 |
4 |
银行授信额度大于50亿元得4分;小于50亿元得2分;无授信额度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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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建设管理及运营能力 |
50 |
建设能力 |
15 |
新能源投产装机达100万及以上企业或在**范围内承揽新能源施工装机达200万及以上得10-15分;新能源投产装机达50万及以上企业或在**范围内承揽新能源施工装机达100万及以上得5-9分;50万以下企业或在**范围内承揽施工装机达200万以下得1-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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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周期 |
10 |
能按时完成建设任务,且能满足省、州对该项目调度的投产时间,提出切实可行、详实、具体的建设方案得5-10分;方案一般、可行性一般得1-4分;未提供方案的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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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营能力 |
10 |
建设运营管理方案详实、合理、具备可操作性得5-10分;方案一般、可操作性一般得1-4分;未提供方案的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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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网接入 方案 |
10 |
提供初步接入系统方案,方案详实、合理、具备可操作性得5-10分;方案一般、可操作性一般得1-4分;未提供方案的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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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备采购 方案 |
5 |
制定项目设备采购方案,优选采用技术先进发电效率高设备的,方案详实、合理、具备可操作性得3-5分;方案一般、可操作性一般得1-2分;未提供方案的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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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推动乡村**能力 |
35 |
提供乡村**支持 |
35 |
通过项目的实施如何带动我县乡村**发展有具体的方案、措施和项目支撑,方案编制合理合规,提出的带动措施和项目具体、可操作、可实施性强,对乡村**发展带动能力强且具备长远发展战略,方案详实、合理、具备可操作性得25-35分;方案一般得10-24分;未提供方案的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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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0 |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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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