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市保障性住房壁挂炉更换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3000.00元/台
最高限价: 3000.00元/台
采购需求:
| 标的名称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情况 |
预算金额(元/台) |
壁挂炉数量 |
备注 |
| 保障性住房壁挂炉更换及维修 |
2025年保障房小区进行供热改造(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
3000.00 |
600台 |
本项目以单价招标,以实际发生额据实结算 |
| 合计 |
3000.00 |
|||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或超出时间作无效标处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
(2)《财政部 ****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财政部 民政部 ****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4)《****办公厅****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 财库〔2023〕7号、《****财政厅****建设厅****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宁财(采)发﹝2023﹞161号);执行创新发展相关政策;《****财政厅 ****中心支行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的通知》宁财规发﹝2021﹞10号;
(6)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根据《****办公厅****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及《****财政厅****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5〕427号)的规定,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注: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7****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开标当日采购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标书代写
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5、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1月21日至2026年1月28日17:00前,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发送到****@qq.com邮箱进行登记。
地点:****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时间:2026年2月11日9点00分(**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
地点:****服务中心(**回族自治区**市**区文化东街241号**巷与文化东街交叉路口东北角)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有形建设工程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人与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中路147号**住建大厦8层
联系方式:0951-****8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青年创业大厦1307
联系方式:0951-****136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钟金龙
电话:0951-****830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郝娟、李思阳、李静
电话:0951-****136、177****0326
代理机构:****
202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