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无
我单位拟对 电子支气管镜系统采购项目 进行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现将需求参数进行网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需求参数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意见建议,防止出现倾向性、排他性内容。
一、项目名称: 电子支气管镜系统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电子支气管镜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597万元
采购机构:****
序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 1 |
电子支气管镜系统 |
2 |
台 |
| 2 |
电子支气管镜系统 |
1 |
台 |
三、技术参数、要求:
详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 2026年01月22日 - 2026年01月28日
五、反馈渠道
(一)如对采购需求有任何意见建议,可在公示期内下载本公告附件2,填写《项目需求公示意见建议反馈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为提升意见建议采信程度,建议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形成PDF扫描件,与Word电子文档一并通过军队采购网直接上传、反馈。若word电子文档不能无法上传系统,可将word发至邮箱:****@qq.com。
(二)对于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国家强制要求但未写明的,当事人可以明确指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三)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论证完善采购需求和商务要求的参考依据,是否采纳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采购需求、资格条件等相关要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标书代写
六、其他补充事宜
特殊资格条件:
1.投标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提供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投标 产品生产商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原装进口产品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 备案凭证》)。
2.投标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为生产商时提供《医疗 器械生产许可证》(原装进口产品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 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为代理商时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 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产品生产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原装进 口产品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产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 投标人为生产商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原装进口产品无需提供《医疗器 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为代理商时提供《医 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产品生产商的《医疗 器械生产许可证》(原装进口产品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4.所投 产品为进口产品的,须提供**(大区)总代理授予的代理授权书或生产厂家授予 的代理授权书。
七、采购机构及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袁助理151****1517(电话无法接通时,请编辑短信息“项目名称及编号、咨询问题”发送至移动电话)
办公电话:028-****8697(联系人办公电话);028-****8675(服务热线值班电话)
移动电话:151****1517
传真:028-****8698
地址:**省**市**区华彩路1号
监督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蔡干事
办公电话:028-****8609
移动电话:无
2026年0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