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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磨石板、无机**装饰板和无机人造石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规定及《环境原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4号令) 等文件要求,现将“****水磨石板、无机**装饰板和无机人造石制造项目”征求意见稿有关信息向公众告知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表征求意见稿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可联系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地址:**省**市阜****街道通阳村二组(合东棉花市场十二厂)
联系人:张长典
联系电话:186****0777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及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或其他相关公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下载本次公示提供的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在公示期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公众提交意见时,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取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公示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
公告发布单位:****
202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