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2224
传 真:022-****6565
通讯地址:**区雍**道118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 年处理6000吨塑料废料项目 | **** | **市**区大良镇兴良道12号 | **津环中新****公司 | ****位于**市**区大良镇兴良道12号,企业拟投资600万元建设“****年处理6000吨塑料废料项目”(即“本项目”)。项目建成后,全厂新增3000吨聚碳酸酯板材产能。 | (1)废气:本项目撕碎废气、破碎废气分别经撕碎机、破碎机上方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15m 高排气筒P1 排放。挤压废气由管道及出口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15m 高排气筒 P2 排放。本项目废气排放源均采取相应可行技术进行治理,净化后满足达标排放要求,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2)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和锅炉排水、软水机浓水一同经厂****园区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市****公司****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本项目排放的废水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要求,****处理厂的处理能力要求和接管要求,能够达标排放,****处理厂的水量和水质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3)噪声: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基础减振、建筑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环保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基础减振、建筑隔声、距离衰减振。本项目投入运营后,噪声源经过降噪及距离衰减后对各厂界的噪声叠加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域的相应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一般固废:废弃包材集中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后定期外售物资回收单位、除尘灰、废布袋、离子交换树脂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交由一般固废处置部门处理;****管理委员会部门清运处理;危险废物包括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 | 2026年1月19日-2026年1月23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