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燃气管网互联互通优化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补遗书02号
致各投标人:
1.现对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2“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作出如下补充:
(5)本项目所配人员需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费证明是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主要人员在该投标人单位最近 6个月连续缴费证明,从招标文件开始下载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连续、不间断的缴费证明,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的可少于6个月;新聘人员在该投标人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不足6个月的,还应提供聘用合同;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和聘用合同,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
(6)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内容为准。
2.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本次补遗不影响投标文件的实质性编制,故开标时间不变,现将修改后的招标文件重新上传,请各投标人以重新上传的文件为准,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标书代写
3.本补遗书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1月21日
城镇燃气管网互联互通优化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补遗书01号
致各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作出如下修改:
1.第一章招标公告,第2.3条建设规模“(1)南河过江管段:……工程设计管径为钢管D273*12,D237*8和D237*7;PE管PE100DN250,设计压力为0.4MPa。(2)涪江二桥过江管段:……工程设计管径为钢管D273*12,PE管PE100SDR17DN250,设计压力为0.4Mpa。(3)青义至石马管段:……工程设计管径为DN250,设计压力为1.6Mpa。”修改为:“(1)南河过江管段:……工程设计管径为钢管D273*12,D237*8和D237*7;PE管PE100DN250,设计压力为0.4MPa,拟采用定向钻非开挖方式穿越。(2)涪江二桥过江管段:……工程设计管径为钢管D273*12,PE管PE100SDR17DN250,设计压力为0.4Mpa,拟采用定向钻非开挖方式穿越。(3)青义至石马管段:……工程设计管径为DN250,设计压力为1.6Mpa,拟采用定向钻/顶管等非开挖方式穿越。”
2.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1.2条业绩要求中设计业绩要求: “类似项目是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的燃气工程类(至少含10km中压及以上管道)设计业绩(联合体投标的,由任一设计单位提供即可)。”修改为:“类似项目是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的燃气工程类设计业绩(联合体投标的,由任一设计单位提供即可)。”
3.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2.2.4(1)企业业绩-设计业绩:“类似项目是指: 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的燃气工程类(中压及以上管道)设计业绩。”修改为:“类似项目是指: 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的燃气工程类设计业绩。”
4.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2.2.4(1)企业业绩-项目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类似项目:以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或设计技术负责人身份完成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的燃气工程类(至少含10km中压及以上管道)设计业绩”修改为:“类似项目是指:以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或设计技术负责人身份完成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的燃气工程类设计业绩。”
5.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修改为:2026年1月23日9时1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修改为:2026年1月23日9时10分。标书代写
其余内容不变,现将修改后的招标文件重新上传,请各投标人以重新上传的文件为准,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 年 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