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项目位于小尖镇唐豫河和大寨河交汇处。建设规模:规划建设码头泊位数:12个。其中:3个2000吨级散货泊位、4个2000吨级件杂货泊位、1个2000吨级多用途泊位、2个2000吨级待泊泊位和2个2000****服务区泊位。港区陆坝布置有散货堆场、集装箱重箱堆场、集装箱空箱堆场、件杂货堆场、件杂货仓库等。配套项目包括港区高压线移址、大寨河水系连通、水利闸改建、散货堆场封闭料仓等项目。其他附属包括综合楼、办公楼、候工楼、材料库、机修车间、机械库、消防泵房、污水沉淀池等生产等及其他生活辅助设施。
二、征求意见稿及公参表
征求意见稿及公参表下载链接:
链接: https://pan.**.com/s/1usqSrK5tza43GwirDISSrg
提取码: mbwc
三、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任总
联系电话:132****7788
联系地址:****开发区北侧****公司院内)
评价单位:****研究院股份公司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25-****9110
邮箱:****@qq.com
联系地址:**市**区江东中路211****广场A座18F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项目附近可能受影响区域内的居民、****事业单位等。
主要事项:公众可以就本项目在建设及生产过程中,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主要可关注如下一些问题:项目的建设对区域环境的影响如何﹑对居民的生活影响如何;是否同意项目的建设;对项目建设环保方面的其它意见及建议等。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若有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请填写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将填写好的表格按如下方式邮寄或邮件至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发布日期起十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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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