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国家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有关要求,****委托****承担“自316井零散气回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期间必须公开相关信息,征求公众意见。
为配合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项目内容及建设、环评单位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自316井零散气回收项目
建设性质:**
建设地点:**省**市**县兜山镇柏山村3组
建设内容:对自316井零散气回收,投资3000万元,回收规模为6万方/天。该口井在《中国石油2022年第二批油气开发项目备案(**省)》的探评井10口之中。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地址:**省**市**区华**路68号华商﹒国际城16栋
联系人:迟振杰
联系电话:159****6997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
地址:****园区兴元路1号**科技孵化园
联系人:廖工
联系电话:0813-****333
邮箱:****@qq.com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公众可通过邮件、电话、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了解本工程内容和环评工作的详细情况。
(2)公众可以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3)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公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亦不会在未获得许可的前提下公开。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4)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首次公示发布日~第二次公示发布日(报告书初稿形成后,将及时进行第二次公示)。
中国石****公司
**油田川南****公司
202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