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250吨头孢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年产250吨头孢类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已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 第4号)的有关规定,向公众公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年产250吨头孢类项目
(2)建设地点:****工业园四区
(3)建设性质:**
(4)建设内容:利用现有厂房车间二(10号车间),**头孢类中间体生产项目,主产品:头孢**钠100t/a、头孢噻肟酸100t/a、头孢呋喃烷酸(7-ACF)50t/a;副产品:乙腈120t/a、促进剂M30t/a、氯化钠26t/a、碳酸二甲酯75t/a。依托现有废水处理车间、污水站、罐区、仓库及其它公用辅助设施。
(5)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企业厂区内现有工程中已建投产的建设内容-医药中间体项目(年产600吨2-噻吩乙酰氯)、2-噻吩乙酰氯废盐综合利用项目、医药中间体技改项目、沙星类医药中间体A项目、沙星类医药中间体B项目、2-噻吩乙酰氯废水综合利用项目。医药中间体项目(年产600吨2-噻吩乙酰氯)于2022年5月完成一期建设内容中年产600吨2-噻吩乙酰氯生产线自主验收;其他项目于2024年5月完成自主验收。在建项目包括:年产700吨医药中间体项目、年产200吨呋喃铵盐项目、年产4000吨新材料项目、医药中间体技改项目氟苯及苯胺改造工程和年产250吨头孢类项目(正在环评)。
①企业现有工程主要有组织废气排放污染源包括DA001~DA004排气筒。根据企业验收及例行监测数据,除DA004外排气筒及厂界无组织监测期间,企业各排气筒及厂界无组织各项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DA004排气筒为天然气锅炉排气筒,天然气锅炉为备用锅炉,建成后至今未验收、未运行、未产生实际排污情况。
②企****处理站(“微电解+芬顿氧化+混凝沉淀+UBF厌氧+接触氧化+缺氧+好氧+混凝沉淀”)处理****处理厂处理。根据企业验收及例行监测数据,****处理站处理后****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③根据例行监测期间噪声数据,2025年企业各厂界昼间和夜间声环境噪声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④企业运行以来,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一般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各固废均得到无害化处置。
⑤土壤、地下水:企业已严格按照分区防渗要求进行,厂区进行部分绿化,根据例行监测数据,项目运行以来对区域地下水和土壤影响不大。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单位地址:****工业园四区
联系人:邱工
联系电话:187****1360
联系邮箱:****@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信息
环评单位:******公司
单位地址:**市**区东葛路118****广场西1栋
联系人:农工
联系电话:0771-****466
邮箱:****@qq.com
传真:0771-****466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网络链接(详见附件)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也可通过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电子版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受建设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六)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七)公众提出意见及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网络链接填写公众参与意见表提出对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发表自己的看法和意见,也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各种方式发表意见。为便于进一步沟通、交流和反馈,希望在发表意见时尽量提供自己的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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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