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年产5万吨低熔点双组份复合短纤维项目(二期工程阶段性验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5万吨低熔点双组份复合短纤维项目(二期工程阶段性验收项目)
地 点:****经济开发区,柏隆线西侧
经营单位:****
建设内容:建设1条低熔点双组份复合短纤维生产线,与一期工程共用生产车间,二期工程产能年产1.25万t/a低熔点双组份复合短纤维。
中心坐标:东经 114.73248°,北纬 37.50289°
公示时间:2026年1月21日至2026年2月25日止(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33****6500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