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注册/登录」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项目发布区域
转出方信息
| 转出方名称 |
**市**区黄****经济**社 |
类型 |
集体 |
| 联系地址 |
|
转出信息
| 转出方式 |
出租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项目名称 |
**区黄庄镇苑家场村1720亩土地经营权 |
| 挂牌价格 |
1150.000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一、项目名称: **区黄庄镇苑家场村1720亩土地经营权 二、流转对象:面向社会人员 1、流转基本情况: (一)地块名称:村南洼,村北洼 (二)标的面积:1720亩 (三)坐落位置:**:四支渠 西至:塘承高速公路以东 南至:貉子沽稻田 北至:六五渠以南 (四)、流转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共计2年 (开始时间<=挂牌日期的须勾选、填写风险提示,同时须录入系统对外进行信息披露) √风险提示:本项目流转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不满2年按2年计算。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需仔细考虑,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可该流转期限,成交后不得以流转期限为由拒签合同,并同意按该流转期限支付相应租金。 (五)、转出用途:水稻种植 (六)、流转价格(挂牌价格):1150元/亩/年,以竞价最高者成交 (七)、竞价保证金200000元 (八)、阶梯竞价:10元/亩/年 (九)、承包费缴纳方式:竞价成功后竞价成交方一次性交清当年承包费,剩余年限于每年12月31日前交清下一年承包费 (十)、竞价承包方需交付20万元承包押金 (十一)、发包面积;1720亩,其中确权地1542.35亩,机动地调整亩数110.13亩,村集体所有的机动地67.52亩 (十二)、发包方式:****交易所网上竞价 (十三)、其他事宜 1、发包方有权监督承包方合理利用保护承包土地,制止承包方损坏承包土地和其他农业**的行为,并有权要求承包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2、承包**常生产所需的水、电、路等配套设施,发包方提供原有的配套设施,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3、承包方依法保护,合理利用土地,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随意弃耕抛荒,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承包方在原有的沟渠基础上,可以适当进行清沟,土方沟边搭埝,不许外运,不许卖土,不许占有土地。发包方指定的道路沟渠承包方有使用权。 4、承包期间,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时,承包方应服从,但有权获得相应的青苗补偿费,补偿费与其他归发包方所有。 5、承包到期时,承包方应及时向发包方交还承包的土地。 6、承包方有权使用承包土地内的节水渠等现有的农田水利电器设施,并负责日常维护,但因此产生的水费、电费等各种费用由承包方负责,合同到期,承包方将应承包土地内的节水渠等现有农田水利设施交还发包方,如果损坏,承包方应赔偿发包方由此产生的维修费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7、在合同期内,只允许承包方搞粮食种植,不准植树、挖坑、私搭乱建等取土和对土地的破坏的施工,否则,合同自动终止,收回土地不退承包费,因合同终止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包方承担,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在合同期内,如果遇国家征用土地,政府规划及村级规划征用,承包方必须无条件归还被征土地。被征用土地的青苗损失费归承包方所有,征地补偿费归发包方,发包方只退回承包方承包期内所被征土地未到期部分的承包费。按日计算,不计息。因土地征用,合同终止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包方承担。 9、在合同期内,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等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包方承担,发包方不**土地承包年限。 10、在合同期内,如遇国家土地平整项目施工,承包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土地平整项目施工方施工方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施工和阻碍施工,如:节水工程,扬水站工程,否则合同自动终止,收回土地不退承包费,因合同终止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包方承担,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1、在合同期内如造成人身伤亡等事故,全部由承包方承担,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2、在合同期内,土地四周的沟渠道路属发包方所有,发包方指定的沟渠道路只允许承包方行走取水,但不保水源和排涝,且承包方必须保证道路畅通渠道畅通,如有破坏,发包方有权收回土地,不退承包费,造成损失全部由承包方承担,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3、在合同期内,如果国家发放粮补,由承包方所有 14、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必须保证农作物秸秆禁烧,如被村、镇或卫星拍照发现,则按照村、镇、区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罚承包方,处罚款由承包方负责。 15、承包期内,发包方如果有已故村民,承包方允许发包方埋葬,不准收取任何费用,无条件配合。 16、在合同期内,发包方不负责提供水源,水源由承包方自己解决,水、电等费用均由承包方自己承担,水费由承包方上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由承包方所有。 17、合同期满,承包方应及时拆除已购置和投入建设的地上设施及附着物,恢复土地原貌,否则地上设施及附着物无偿归发包方所有。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社会人员 |
| 转出用途 |
水稻种植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200000.00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10 |
| 挂牌期 |
5 |
| 价款划入账号 |
120********000****670523 |
| 账户名称 |
****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