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公司
沈李线北-1地块项目EPC总承包
项目经理部
询 价 函
监控系统 询价函
****公司沈李线北-1地块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现对监控系统进行询价,请贵公司仔细阅读以下事项,并根据材料清单提供报价,我方将以质量符合规定要求,服务最优、价格最低的原则确定供应单位。
一、工程概况
沈李线北-1地块项目位于**市**区,园区占地面积约38868.54㎡;总建筑面积约121277.52㎡,其中地上面积约89966.36㎡,地下面积约31311.16㎡;住宅户数共计912户。
1.工程名称:沈李线北-1地块项目
2.供货地点:**市**区
3.供货内容:(详见材料清单)
4.交货期:
本材料交货期暂定2026年 3月至2027年 3月;具体交货时间以项目经理部正式书面通知为准。
5.质量要求:
本工程所需设备均应符合其技术性能必须符合最新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验收及管理指标详见合同。
6.质保期: 6 个月。
7.报价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批量生产合格证;
(2)必须为环保达标企业;
(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8.验收和计价方式
(1)物资运输至约定地点后,甲方按照 3 (1.检斤(过磅);2.检尺计量;3.按件清点)方式进行数量验收,验收结果经甲乙双方或双方委托人现场共同签字确认。
(2)甲方如现场数量验收后,临时要求对物资进行其他方式的数量验收,乙方应配合甲方。
(3)结算单价=固定单价,固定费包含税金、运费、利润、资金占用等相关费用。
(4)结算价为固定单价,合同执行过程中单价不允许修改。
9.支付
(1)货款支付和支付时间:每笔货款付款前,乙方均需要先提供符合本合同要求的增值税发票,经甲方验票有效后在收到增值税发票30日内支付。
货款具体支付条件为:乙方每批次供货完毕待第三方出具检测合格报告,乙方提供货物发票及完善结算手续后,当期结算材料款97%支付给供货方,留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工程质保期结束后一次性支付,此部分货款为不计息支付。
如遇特殊情况,业主计量款未到位,付款时间**,待业主计量款到位后,乙方提供符合甲方财会部要求的足额发票后予以支付,甲方延期支付的各种款项不计利息,乙方不得以付款延后而影响供应。
(2)发票取得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
二、报价函的提交:
1.报价资料的组成:
报价人编制的报价函,应包括以下各项内容:
(1)报价函;
(2)授权书;
(3)报价清单;
(4)其他资料(包括营业执照、供货业绩、保供方案及承诺等)。
以上内容都必须使用附件一的报价函格式,报价人不得修改。
2.报价函的提交时间和方式:
请报价人于2026年1月24日16时00分前将报价函(电****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
三、报价要求及材料清单:
(一)报价要求:
1、报价人应认真阅读工程概况和要求,报价应是完成上述文件规定的所有工作内容的价格,本材料合同采用固定单价,价格中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施工所需全部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现场管理费、质检、利润、税金等一切与本工程相关的费用。
2、报价人应认真填写材料清单中所列各材料细目的单价或总额价,报价人没有填写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细目将不予支付,并认为该细目的价款已包括在材料清单其它细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报价人在材料清单中多报的细目或单价、总额价,我方将不予接受,严重者视为不符合性投标,其投标将被拒绝。
3、在合同实施期间,服务费不予调整。
4、由于工期紧张中标单位需在一周内具备进场安装条件。
(二)物资需求一览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需求数量 |
计划交货期 |
备注 |
1 |
塔吊运行安全监控装置 |
/ |
套 |
6 |
2026年3月-2027年3月 |
包含显示屏+主机一体机、高度传感器、幅度传感器、回转传感器+倾角、重量传感器、风速传感器、球机摄像头、球机支架+线材、顶升传感器、声光报警器、制动控制模块、驾驶室半球、卷扬钢丝绳监控、人脸识别、群塔防碰撞、影像传输至平台、衡量支架、镜头存储卡。 |
2 |
施工电梯安全监控装置 |
/ |
套 |
18 |
包含显示屏+主机一体机、高度传感器、倾角传感器、前后门控制线、重量连接线、人脸识别机、防坠器在位监测、AI人数识别摄像机、影像传输至平台、远程查看回放方案。 |
|
合计 |
30 |
|||||
1.投标人按照交货地点自行测量运距,依据当地运价合理计算运费。
2.交货期:预计从2026年3月开始根据实际项目需求计划进货。
四、定标方式:
按各报价人的总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从总报价最低的报价人开始谈判,若最低报价人不接受我方的承包总价或合同条件,即选择排第二位的报价人进行谈判,并依次类推,直至签订材料供应合同。
五、合同签定:
本合同各****集团电子签章系统完成电子签署,电子签署签名或实体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10-****9341转分机号8073
项目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173****2348
附件:报价函格式
****公司
沈李线北-1地块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2026 年1 月 21 日|
1
|
环境监控
|
塔吊监控
|
13%
|
6.****0000
|
套
|
|
2
|
智能监控
|
升降机监控
|
13%
|
18.****0000
|
套
|